近期特區政府一改過去做法,部分官方活動「僅」限或「僅邀」部分媒體出席採訪,變相限制部分媒體出席訪問高官及活動負責人。就此,記者團體及直選議員林宇滔皆批評做法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並要求當局撤回有關限制。新聞局在回應葡文媒體有關查詢時就指出,「絕大部份(官方公開活動)均會有現場直播,媒體也可全程掌握相關資訊。」
換句話說,新聞局建議記者不需到現場,只透過看直播來「全程」瞭解現場狀況就可。未知該局日後會否指示,記者就應留在家中或公司看直播就寫報道才比較好?
議員、記者團體先後發聲 新聞局未見回覆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上周發聲明指出,近期種種限制傳媒採訪的舉動是「嚴重損害澳門新聞自由」,有礙新聞工作者接近資訊來源。
傳協又重申,官方新聞局未要求相關部門即時糾正,未盡善其「協助傳媒執行職務」的法定職責,當局有必要檢討其新聞政策,「撤回無理的採訪限制。」
林宇滔在10月30日提交的書面質詢就批評當局做法,明顯有違政府強調「提升施政透明度、加強與傳媒溝通、期望傳媒可發揮監督作用」等原則,而新聞局職責在於「維繫新聞局與傳媒的關係」等亦未見完善。他又要求政府依法保障新聞工作者及正式登記的媒體,可行使現場採訪及接受資訊的權利。
就傳協的聲明及林宇滔的質詢,新聞局至今未正式回覆。
新聞局:特區政府致力保持施政透明度
然而,新聞局在回應澳廣視葡文電台及頻道有關查詢時指出,特區政府致力保持施政透明度,並透過多種形式發佈訊息。
該局又指,當局透過多種渠道及方式向傳媒及公眾發放政府訊息、解說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新聞發佈會,組織媒體實地採訪,安排官員受訪及出席時事節目與市民對話,在不同平台發佈新聞稿、新聞圖片、新聞視頻,以及簡單易讀的圖文包等。」
新聞局:優先電視、刊期較頻密的平面媒體及通訊社出席是「國際慣例」
新聞局續指,澳門知名度提高,而境外傳媒採訪需求有所增加,優先電視、刊期較頻密的平面媒體以及通訊社出席是「國際慣例」。在舉行官方公開活動時,為使活動能順利舉行,同時便利各傳媒採訪,活動主辦方會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傳媒採訪安排,「優先考慮廣播媒體、刊期較頻密的平面媒體以及通訊社,是國際慣常做法。」
該局又指,官方舉行的新聞發佈會,「絕大部份均會有現場直播,媒體也可全程掌握相關資訊。」
據悉,駐澳的葡語通訊社——葡新社亦收到新聞局這個回覆。
本媒10月29 日查詢 再三追問 至今未覆
針對官方活動對部分媒體的限制,本媒分別於10月29及30日向新聞局傳郵件查詢,亦在今周及上周追問,惟至今未回覆。
本媒問及,以「場地條件」等為由限制媒體的舉措是由哪一部門統一規定及發出;限制的理據及篩選媒體的法理依據為何;請局方列出所有可以出席官方訪問媒體範圍;如何按法律保障所有記者有「接近資訊來源的自由」;此等採訪通知是否違反《出版法》;如何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權利;如何保障法律所確立的公眾知情權及採訪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