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26)日起繼續補貼僱主向符合條件的分娩婦女支付產假報酬,以及建議提升《勞動關係法》解僱賠償金額。
行政會完成討論《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以及修改《勞動關係法》中有關解僱賠償內容,建議將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調升至21,500元。
特區政府指出,為讓僱主逐步適應調升產假日數的規定,推動勞動關係的和諧,特區政府制定行政法規,推出臨時產假報酬補貼計劃。
根據該法規草案,符合法定條件的僱主依法向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分娩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70日產假報酬後,可在規定期限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有關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對於其他依法享有產假的情況,符合法定要件的僱主亦可申領補貼。該法規自刊登《政府公報》日起生效。
另外,行政會亦完成討論修改《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建議將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由現時的21,000元調升至21,500元。目前,最高解僱賠償金額為25.2萬元,在該法案生效後金額則增加至25.8萬元。
特區政府指出,根據《勞動關係法》的規定,檢討了在2021年4月21日至去年4月20日期間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的實施情況。經過綜合考慮本地經濟狀況、就業狀況、營商環境變化及僱主承受能力等因素,並諮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的意見後,「在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前提下」,建議提升有關金額。該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