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超高樓項目早年因其高度破壞燈塔景觀而被特區政府叫停,其後因無法與政府協議而「爛尾」十多年。於2022年6月文化局公佈該項目最新發展,即維持已建好的81.32米,並將外觀改為玻璃設計等,並強調局方向發展商提出的條件「基本」符合教科文組織的要求,而項目亦於該年下半年再動工。直選議員林宇滔指出,近日居民反映該建築物頂樓疑似增加約兩層的梯屋,高度超出原本的海拔81.32米,當局應監督該項目按照文化局及工務局已核准的工程計劃進行,確保澳門歷史城區的世遺「金名片」。
林宇滔就關於東望洋樓宇項目超出原建築高度海拔81.32米之事宜提交書面質詢。他在質詢中指出,根據文化局資料,該樓宇高度將維持現有建成高度的海拔81.32米,即由原設計的海拔126.12米共36層,縮減至現有的19層,大幅降低體量;並刪減樓宇原設計頂部造型構建物,進一步降低高度;同時將原設計弧形外觀調整為直向線條設計,簡化體量造型;原建築大量的混凝土外觀改為玻璃設計,以及配合銀色鋁材飾面。
2022年8月工務局在回覆傳媒查詢時指,東望洋斜巷高層樓宇項目的業權人已遞交正式的建築工程修改計劃,以及相關專業修改計劃。其後,世遺中心和諮詢機構在分析和總結時提及,知悉(recognising)該項目將完成到現有建築高度並修改剩餘的外牆等,並「歡迎(welcomes)現時處理該項目的方法」。
市民發現建築物疑似增兩層梯屋
林宇滔指出,近日有居民反映,發現正在施工的「東望洋斜巷18-20號」建築物的頂樓,「疑似增加了約兩層的梯屋,令建築物高度超出原本的海拔81.32米。」
他又指,參考近年工務局發出有關世遺緩衝區範圍內的「規劃條件圖」,由文化局訂定之建築條件是以「樓宇建構築物的最高點」規範高度,而「樓宇建構築物的最高點」是指樓宇或在樓宇屋面上之構築物(如女兒牆、水箱或梯屋等)任何一部份的最高點的標高。另外,由東望洋樓宇項目的工程告示牌所見,住宅包括地庫2層及上蓋20層,比原本文化局向文遺會介紹的工程修改計劃多了一層 。而根據2022年6月文化局在文化遺產委員會展示的效果圖,「該樓宇亦明確沒有現時建築實物頂樓的梯屋結構,令社會不明白該工程有否按照文化局及工務局已核准的工程計劃進行,是否符合世界遺產委員會已通過的工程計劃,以及會否再次對澳門歷史城區的世遺『金名片』造成影響。」
故此,他要求當局交代該項目最後確定的工程計劃對於高度有何詳細規限、現時建築物實際高度為何,以及高度是否完全符合當局核准的工程計劃及世界遺產委員會已知悉的處理方案?為何現時項目的樓層上蓋數目比2022年公開的工程計劃有所增加?若工程違反當局及世遺的要求,有何處理及補救方法?
何謂樓宇的最高點? 林宇滔要求當交代標準及陳述
林宇滔續指,根據文化局近年在世遺緩衝區內的規劃條件圖發出具約束力的建築條件,建築物的高度應按樓宇構築物的最高點而定,而非屋頂之樓面的高度。由於現時的規劃條件圖對建築物高度要求及限制有多種的形容及講法,而非僅按照第01/DSSOPT/2009號行政法規所闡述的「樓宇的最高點」為標準。
為確保標準一致,避免再次出現關於高度理解的爭議、甚至錯誤,故林宇滔要求當局清晰明確及公開「樓宇最高點」的標準及陳述。
林宇滔又指出,世遺中心已多次在報告中要求本澳向世遺及諮詢機構提交「總體規劃」及新城填海區主要項目的管理計劃,確保任何新發展項目是支持而非危害世界文化遺產及其突出的普世價值(OUV) 。
故此,他要求當局交代有何具體規劃及時間表以完成世遺中心的要求,避免繼續出現「新城A、B區行車天橋」及世遺緩衝區樓宇限高等眾多爭議,確保澳門歷史城區的世遺「金名片」不受影響。
東望洋爛尾樓的高度一直備受爭議,在文化局公佈該項目新高度後,「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多次去信促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注項目,並冀教科文組織能堅定其立場,認同該建築的日後高度應減至52.5米,而非文化局所認可的81.32米。另一方面,一直關注燈塔保育、前城規會委員陳德勝則直批當局的決定有違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