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活動限制傳媒採訪 「致力提升透明度」成矛盾?

昨(17)日下午文化中心舉行之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現場可見攝影記者區三排位置未坐滿。

近日司法界有多個重要活動,除了昨(17)日司法年度開幕,法院於本周二(15)為多名初級及中院法院法官舉行就職儀式,檢察院亦在同日舉行新檢察官就職儀式。然而,上述活動向傳媒的通知均指明對傳媒派員有所限制:「基於場地空間安排,僅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的記者可進場採訪。」

司法年度典禮昨日於文化中心舉行,而其餘15日舉行的兩活動分別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檢察院大樓舉辦。

採訪通知載明 「因場地限制」部份媒體不得到場

據上述活動向傳媒發出的採訪通知,其中分別載明兩要點:因場地限制,限部份機構到場採訪、每機構僅可派有限數量之記者到場。「基於場地空間安排,僅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的記者可進場採訪。」、「每家電視台最多派出兩名記者,其他傳媒機構派出一名記者。」意即上述機構除外,以網絡為主要載體的新聞媒體無資格進場採訪。

而在盛大舉行的司法典禮上,對傳媒限制則如下:「基於場地空間安排,僅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的記者可進場採訪。場內設有『攝影專區』和『文字記者區』。因座位有限,各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只能派一名記者進入『攝影專區』;『文字記者區』方面,每家電視台最多派出兩名記者,其他傳媒派出一名記者進入區內採訪。如『攝影專區』和『文字記者區』人數超出座位數量,以本澳新聞機構中的日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優先。」

文化中心偌大場地,到底有何限制、是否坐滿?昨日現場所見,出席司法年度開幕的媒體寥寥可數,無論攝影區或文字區,都見不少空位置。

回溯去年的司法年度開幕所發出傳媒採訪通知,只強調「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的記者等優先。」而非用「僅限」,排除上述機構以外的所有傳媒,包括網媒。

昨(17)日下午文化中心舉行之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現場可見文字記者區仍有大量空位置。

一方面,終院代院長宋敏莉強調要不斷提升司法機關透明度,但另一方面卻限制傳媒採訪年度少有且公開的活動,這豈不是自相矛盾。

一般來說,出席司法年度的各級法院院長、檢察長等都不接受媒體訪問,在有關代表致辭完成後,整個活動基本結束。

即使記者工作再勤奮,活動不開放予各類型媒體參與,傳媒可報道的內容亦必然受限。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