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增10名新法官 中院增2名法官

新任中級法院法官及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在終審法院代院長監誓下宣誓就職(來源:新聞局)

初級法院、初級法院合議庭以及中級法院均有新人事委任。初院增加10名新法官,而初院總的法官增至37名,同時有兩名初院法官出任中院法官,中院總法官人數則增至10名。

昨(14)日《特區公報》刊登有關委任的行政命令,並於今(15)日舉行就職儀式,由終審法院代院長宋敏莉主持及監誓,行政長官賀一誠出席儀式。出席儀式的其他人士包括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中院院長唐曉峰及第一審法院(初院)院長姚頴珊等。

根據有關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編制的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法官簡靜霞及法官盛銳敏出任中院法官;初院法官梁小娟、法官鄭綺雯及法官陳志榮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以定期委任方式,任命王樺婷、梁采妮、盧燕鈴、胡婉達、陸嘉朗、鄧俊賢、陳卓琦、林淑貞、黃詠嫻及蕭偉鋒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為期三年,即日起產生效力。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發稿指,有關人選均經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

目前盛銳敏亦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委員,而該委員會的主席則為宋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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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中級法院法官及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與主禮嘉賓合照,行政長官賀一誠出席儀式。(來源: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