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不離老本行 岑浩輝推動法律體系現代化 倡修改法典、培養法律人才等

岑浩輝表示,當選後必須推動本澳「法律體系現代化」。

特首唯一候選人岑浩輝表示,若當選後,必須推動本澳「法律體系現代化」,「哪怕時間長少少,三幾年都要做。」有關舉措包括成立小組,檢視、修改沿用多年的重大法典以適應本地社會發展,以及按憲制基礎去調整修改政府組織運作和架構的規章等。

另外,他亦提到,回歸後司法官及司法文員人數上升,但仍由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獨立管理,倡日後設一機構統一管理。過去擔任法官觀察可見,有必要培養、提升法律人才能力。

岑浩輝今(28)日上午出席面向400名選委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緊接著在下午1時45分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傳媒提問。

期間,他坐在講台上回應傳媒問題,有別於其他前任特首候選人都是站著回應,可謂首個「坐低講」的候選人。

岑浩輝:必須修改重大法典

岑浩輝在其政綱就提到須「提升公共治理能力及管治水平」,內容包括「深化公共行政改革、重構和完善政府組織法體系」、「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務部門的立法統籌職能,建立政府和立法會協同立法的機制,持續推進澳門法律體系的現代化」、「將檢討修訂各大訴訟程序法律制度」、「將繼續完善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機制」等。

針對其中「推進澳門法律體系的現代化」一點,有記者問到具體措施為何。岑浩輝就指,部分重要法典已使用二三十年,一直都沒有進行更新和研讀,有修改的必要。

他指出,在澳門回歸初期,根據《基本法》建立本地司法體系回應需要。回歸後以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法為核心基礎,與回歸之前、經法律本地化而制定的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典及商法典,即六大法典,再加上憲制性的法律,即政府組織綱要法、司法組織綱要法、司法官通則,共同構成本澳現時的法律體系。

岑浩輝競選宣傳單張。

而回歸後,立法會因應社會需求制定400多部法律,但上述有些使用多年的法典卻一直未有更新,部分憲制性法律如政府組織綱要法,「到而家都無郁到。」有關立法會運作與章程亦改動不多。

他認為,須針對重大的法典大力推行修改,如設立檢討修改法典的小組,由法官、律師、法律教授、社會專家學者等組成,檢視哪些內容應該修改,符合經濟社會環境去調整。「哪怕時間長少少,三幾年都要做。」

岑浩輝又指,亦須按已改變的憲制基礎去調整、修改政府組織運作和架構的規章,即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基於這方面的考慮,這是提出「法律體系現代化」的目的。

岑浩輝:倡重組機構 統一管理司法官及司法文員

另外,亦有傳媒問到,政綱內涉及「研究重組司法官和司法文員管理及紀律機關的制度」的內容為何。

岑浩輝表示,在回歸之初,政府設立法官委員會及檢察官委員會,分兩單位管理所有司法官及司法文員。現時法官人數由23位增至43人、檢察官由20位增至34人,未來可能也會再增加18名司法官員。另外,司法文員也從144人增加到356人 ,人數成長多於一倍。

他續指,觀察司法運作25年,未來考慮重組司法官和司法文員的管理監察機構。因澳門是個較小的司法區域,人數未夠400人,將來或可以由統一的司法官和司法文員的監管機構來管理,而不是分開法院和檢察院,以便統一管理、查核工作、紀律處理等標準。

岑浩輝:促提高行政及立法法律人才質素

在上午的答問大會中,曾任終審法院院長的岑浩輝直指有必要提高法律人才質素,觀察所得,「我哋做法官看到,有必須提高行政機關、立法機關法律人才質素,包括法律顧問」。立法工作並不是專業畢業後三五年便可以勝任,涉及對政策把握及立法技術等,當局有必要採取培訓提高法律人才的質素。

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

選委之一、直選議員宋碧琪關注本澳法律滯後,並指出,政府與立法會應當加強立法統籌協作,以回應社會訴求。

岑浩輝:「法出多門」必帶來法律間不協調

岑浩輝指出,本澳法典落後,導致終審法院最近 5、6年提出多個「統一司法見解」,有些不同範疇法律規定在不同部門間有衝突或矛盾。如都更法律部分內容同土地法不適應,亦有法案去了立法會後,政府又要重新研究,強調政府內部首先要做好立法統籌,主動與立法機關做好前期溝通。

他表示,「法出多門」必然會帶來法律之間的不協調,亦可能造成立法機關在審議過程中提出疑問,政府須先有法律統籌。

現時特區政府的五司、審計署和廉政公署「七大部門」各自立法,日後當選,將要求只要一個司啟動其範疇立法,一定要通報其他司。若牽涉有關範圍就組成協調小組。

例如啟動立法時,必先或由法務司或法務局負責並參與諮詢、形成法案。目前香港例子就是律政司作為統籌,與各部門一齊起草文條。

岑浩輝補充,特區政府一方面要依法支持立法會監督政府,同時要總結過去的立法經驗,且應從多方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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