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第三會期工作 林宇滔:法案表決「是其是、非其非」 冀政府與立法議員有效互動

直選議員林宇滔今(25)召開記招,總結第三會期工作。

直選議員林宇滔表示,若政府可與立法議員保持良性的互動關係,才可使立法會真正反映民意,在向政府部門發函反映問題時,有部分部門要求議員必須「透過立法會正式轉達」;亦有部分部門不回覆其信函,或最終沒有依法配合要求及召開工作會議。他希望,可在溝通過程中看見政府帶有誠意積極溝通。

另外,會期內立法會已連續4次否決議員提出的辯論動議,他亦指出,「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的氛圍去討論社會的議題。」

林宇滔今(25)日召開記招總結第三會期工作。會期內他收到806宗求助個案,處理完成約9成6 。質詢方面,他遞交書面質詢48份、口頭質詢5份、議程前發言11份。他關注外僱退場、職業培訓及招聘,專科醫生資格制度,公共合同招標透明度、濫用直判,公政府公共服務批給短期續約成風等問題。

林宇滔:政府與立法議員須保持良性互動

林宇滔曾2次提出有關公共利益的辯論動議,但最後被否決。該兩次辯論動議的內容分別是在本澳提供網約車服務,以及政府儘快在本地興建永久性火化設施提出具體規劃及時間表。

然而,會期內2名議員各提出2次辯論動議都被否決,他指出,此階段只是對是否辯論作出動議,而非是否贊成辯論內容。「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的氛圍去討論社會的議題。」

基於《基本法》第71條,議員可行使職權為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而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節公共利益問題的辯論程序,只要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議題,立法會有義務通過有關辯論,並要求政府提供資料、作出解釋及回應問題。他表示,至今立法會已連續28次否決議員的辯論動議。

另外,林宇滔稱,向政府部門發函反映問題時,有部分部門回覆要求議員必須「透過立法會正式轉達」;亦有部分部門不回覆其信函;就算依程序經立法會發函,最終亦沒有依法配合要求及召開工作會議。

岑浩輝在9月2日與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選委見面。(來源:岑浩輝競選辦)

他與特首候選人岑浩輝會面期間亦反映意見,政府須與立法議員保持良好的互動,讓立法會真正反映民意。

林宇滔:本地僱員難找到發展前景好的工作

林宇滔列出今個會期居民主要求助方面,包括:輕軌員工轉職安排、醫療人員專業發展、本地僱員就業政策及外僱制度等。

其中輕軌員工轉職安排涉及原港鐵員工約400人,現時經爭取及質詢後,該批員工已取得港鐵提供的賠償金。

另外,他亦關注醫療人員專業發展所設實習制度,令部分執業醫生無法參與醫學專科學院的培訓,變相本地醫生發展受限。

在外僱政策方面,他指出,部分由政府與博企開設「先入職後培訓」計劃成效未見顯著,須先保證澳門人找到有發展前景的工作,保障就業,才開放更多外僱進入市場。截至今年7月,批出外僱聘用許可逾21萬,比本澳疫前經濟好時的實際外僱人數更多。在酒店及飲食業的外僱人數逾5萬人,佔該行業僱員比例約6成。

林宇滔亦關注前線運動員可獲得的體育資源投放不足、澳門申請參與奧運賽事遙遙無期,反映本澳對體育運動未夠重視。

林宇滔:對法案投票 「是其是、非其非、不預設立場」

林宇滔又提到,自己在不少法案和條文都投下棄權及反對票,然而,須思考「如果立法會所有的條文都是高票通過,是不是就代表條文沒有問題呢?」

他舉例指,政府所設計的經屋與夾屋混亂,例如祐漢第八街臨時地,最後才「轉軚」說要興建夾屋,甚至不向公眾交代。他認為,政府無法說明法案的利害關係,故在《夾心房屋法律制度》及《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表決中投下反對票。

祐漢第八街的臨時休憩區將建夾屋。

另外,他曾投下反對票的有《2024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對修改《民事登記法典》、修改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投下棄權票。

林宇滔亦強調,當局仍須改善針對公共服務及專營合同的問題,亦未積極回應有關質詢。例如屠宰場合同是在過期並續期後,政府才公佈有關事宜;而電訊牌照續期及匯流牌未有落實時間表、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多次短期續約,對本地電信業多元發展構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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