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賀一誠宣佈不競逐連任特首後,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則終於有所行動,向特首之路邁進。正如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貼文指,按照本澳政治慣例,若沒有中央的首肯,是沒有人會衝出來說想要當特首的。因此,在過去的行政長官選舉當中,只有第一屆有所謂的競爭情況,過往四屆皆只有「一人之境」,這亦可以預視今屆的特首選舉應是「一人之戰」。
當日後澳門行政權的領導者,曾擔任立法權的領導者,又或曾是司法權的領導者時,那麼行政、立法、司法獨立性的界線是否將變得更模糊?
岑浩輝於內地出生,在北大取得法律學位後於1986年來澳。有意見認為,若他真的當選澳門特首,應視為「改土歸流」,並質疑,日後澳門還算得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嗎?
獨立三權或將更模糊
司法獨立性尚在?
澳門三權分立中,行政長官為代表行政權的頭號人物。回顧過去和現在,賀一誠在出任行政長官前曾擔任立法會主席及副主席,即為本澳立法權的首長。至於是次準備參選行政長官的岑浩輝則是終審法院院長,即為本澳司法權的最高話事人。一旦岑浩輝真的當選特首,或意味三權分立將變得模糊。
事實上,澳門在澳葡時代即已開始奉行「三權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以互相制衡的政權組織形式共同存在,亦是民主國家的重要政治原則和制度,目的是透過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濫用權力。然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於2020年9月回應「三權分立」一說時卻強調, 本澳行政、司法、立法並非「三權分立」,而是「各按法律規定行使自己的權限」。
他又表示,自特區成立以來,行政主導,行政、司法、立法「相互配合及制約」,並重在「配合」,二十年來行之有效,亦得到社會各界了解及認同,回歸後對澳門發展及社會穩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至於被問及如何確保司法獨立時,張永春則指出,按照《基本法》及一系列的法律規定, 法院獨立行使司法審判權,檢察院亦獨立行使檢控權,這受到法律明確規定及保障。
根據《基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該法的第八十七條則列明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然而,現在的行政首長賀一誠曾是立法首長。即便張永春強調本澳司法獨立,日後若司法首長岑浩輝成為行政首長,恐怕司法獨立亦將進一步削弱或遭質疑。再看岑浩輝的出身、學歷和工作背景等,出生並成長於內地,且在北京大學完成法律學位後曾在內地擔任執業律師,直到1986年11月才正式移居澳門。
無獨有偶,其時亦是中葡雙方1986年6月30日首度正式於北京展開澳門問題談判後的五個月,同時是中葡雙方1986年10月21至22日第三輪會談後的第二個月。在時間點上,不免讓人懷疑岑浩輝「十三太保」的身份,即認為他是由中央指派到葡澳學習、生活後,長駐澳門協助特區政府的親中官員。
一旦岑浩輝當選,「改土歸流」將成定局,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或只會變成口號?所謂的「五十年不變」是否亦意味著早在悄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