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公開表示有意參加特首選舉的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請辭院長一職,正式為參選踏出第一步。
今日《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指出「應岑浩輝法官的請求,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免除其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岑浩輝早前出席活動,被傳媒問及有否意思參與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時,他稱正在考慮,並強調自己一直以來「都有為澳門服務的願望,朋友亦鼓勵我為澳門繼續做貢獻。」惟整個訪問僅得約60秒,亦只回應一個問題,即使多名記者追問,他都沒有沒有再回應。
岑浩輝於1999年12月20日起擔任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至今,同時亦擔任法官委員會主席、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區際司法協助及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小組成員、以及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
特首候選人提名期由本周四(29日)開始日至 9月 12日,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須於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退休,否則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任何有意參選人士必須在提名期內爭取不少於66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下稱選委)提名,亦須在此期間內送交不少於66名選委以聯合簽署的提名表。
按照本澳多屆特首選舉情況,相信今屆的選舉亦應只得岑浩輝一位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