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是歷史的第一稿

猶記得當年澳門準備回歸,社會聚焦如何落實「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官方化(簡稱「三化」)都是當時迫在眉睫的問題。傳媒的角色除了是發佈政府的最新措施外,還有追訪中方和葡方要員,讓社會大眾知道官方的想法,從而回應、討論,於是記者總是要想盡辦法找代表「講兩句」。「那時見到官員有很多事情要問。」說起過渡期,小毅總會憶起跟時任港澳辦副主任魯平做「獨家訪問」的經歷。「魯平一開始不談的,你纏着纏着,他就會講。」而今日回望當初,或許會明白好些事。

政府總部。圖片來源:新聞局

政府總部。圖片來源:新聞局

事實上,翻查八、九十年代的報章,不論是因為中方的要求還是出於自己的意願,澳葡政府都有一些動作去培養華人公務員。雖然中葡談判首輪會談是在一九八六年六月底才於北京舉行,但一九八六年一月,時任行政政務司賈蓮德已表示,在「未來兩三年內,政府會培訓一批行政的中層人員,應付本澳未來的需求」,稱「這也是為配合澳門公務人員本地化的其中一項工作。」

由於根據回歸前法例,各部門的首長必須要懂葡語,所以當時的課程和培訓大多集中在葡語方面。例如澳葡政府每年會挑選在澳門出生及居留的大學生,如不諳葡語者,送往葡國作為期一年的培訓。該項人材之甄選圍包括公職及非公職人士,名額每年不超過五十人,稱為「赴葡就讀計劃」。首批學生於一九八七年三月出發。當時時任澳督馬俊賢表示,「政府對每人平均投資約七萬元,但學成後要返澳服務,加入公務員行列。」約三個月後,澳葡政府開展第二期計劃,近三百個人競逐二十個名額,「其中有一名法律系畢業人士參加」,而二十名學員中,「有百分之七十來自私人機構,而百分之三十來自公職方面」,學員「年齡介乎二十至四十歲,平均在二十八歲以下,在澳定居達十年以上,其中有十七名是本地出生」。

同年,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繼續發放獎學金及貸學金,當中包括資助十名學生前往葡國就讀,其中就有後來成為澳門首位中國籍法官的朱健,以及特區首位初級法院院長的譚曉華等等。而根據當時葡國文化語言學會和澳門文化學會簽署的合作協議,雙方同意頒發予東亞大學(現時的澳門大學)畢業生及知識分子、藝術家,攻讀里斯本大學開辦的葡國語言文化課程。據報道,一九八七年至八八學年的獎學金獲得者,「其中十二名來自澳門,三名來自北京外國語大學」,當中包括已故學者楊允中。

類似的課程多不勝數,有長期的,也有短期的,為不同範疇的人士而設,例如是公共行政。除了「赴葡就讀計劃」,還有「特別赴葡就讀計劃」。而據一九九五年的報道,澳葡政府稱,用於每一期「赴葡就讀計劃」的費用就達到「約為四百五十萬元」。

「九九後首席法官由
華人出任有困難」

但即使如此,「三化」的進程仍未能滿足澳門社會。東亞大學的法律課程於一九八八年才開始,第一批學生要到一九九三年才畢業。此類議題,傳媒當然非常關心,過去小毅也常與身為記者後輩的我們分享。

當時她也在思考誰能擔任特區首位終審法院院長的問題,皆因在那年頭,澳門還未有多少華人完成大學的法律課程,「糟了,那誰去做院長?」

於是有一次,小毅與一班行家到北京採訪〈澳門基本法〉會議時,她向時任港澳辦副主任魯平提出了這問題,也是她引以自豪的一次「獨家」採訪。那是一九九〇年。「其實一班行家都追着他,但行家們沒我那樣鬼祟。」她笑道,「那時遊船河,大家興高彩烈,又沒想到我那麼鬼祟。我走去問魯平,說:現在澳門連一個中國籍法官也沒有,我們如何有中國人當首席大法官?那時終審法院的概念還未有,都是用香港首席法官的概念。」

據《華僑報》報道,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名在國內法律系畢業的學生獲澳葡政府資助,於十一月到葡國進修為期兩年的葡語課程。

據《華僑報》報道,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名在國內法律系畢業的學生獲澳葡政府資助,於十一月到葡國進修為期兩年的葡語課程。

據小毅憶述,當時魯平說「這確是個問題」。「那時都比較開放,他說可能將來是要由一個葡裔人士擔任。所以當年曾經想過由土生葡人當首席大法官。」翻查《華僑報》,當年的報道引述魯平指「要在九年時間內培養一個中國籍的首席法官是很難的」。而當記者「問及若九年時間內無法培養一個中國籍居民擔任首席法官,是否允許葡籍人士擔任首席法官」,魯平說「那就沒辦法了,因為只有這麼幾年時間,也不是甚麼人都可以做首席法官的,這是個大問題。」

之後,魯平又表態指,澳葡政府在培養人材和「三化」方面步伐太慢,又指培養人材處理不好,「將來九九年銜接就會出現問題」,而中方是「希望到九九年能平穩過渡」。

他進一步指,從技術上解決人材問題有兩個途徑,「其中是中國人學習葡語,另一方面是葡人也可以學中文」。文中寫道:「他說,中國人若有英文基礎,再學兩年葡文就很好了,中國人學葡文並不困難。」

之後的就是歷史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名在國內法律系畢業的學生獲澳葡政府資助,於十一月到葡國進修為期兩年的葡語課程。據當時報道,「他們均是中國法律系畢業,來澳定居年期為五年至半年,並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這批學生均是到葡國科英布拉就讀為期兩年的葡語課程,然後返澳加入法律或司法界,作為本澳華裔居民進入法律和司法界的第一步。」當被傳媒問到這是否澳府與中方合作以解決法律人材問題,時任行政暨教育青年事務政務司黎祖智表示,「並沒有正式協議,促使這件事是由澳府諮詢委員唐志堅作出安排」。他又指,「由中國法學畢業生來澳再深造澳門現行法律課程,是解決本地法律和司法人才的可行途徑。」

這班學生的班長,是葉迅生——回歸後的初級法院法官,現任檢察長。綜合現時網上的報道,同期前往葡國進修的還有宋敏莉,澳門首位本地檢察官之一,現任的終審法院法官;岑浩輝,特區首位終審法院院長;還有現任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等等。

一九九二年,《華僑報》引述葡文《商業周報》報道稱,據接近政務司黎祖智辦公室的消息表示,「十三名在中國內地大學畢業的法律學士,將在澳門擔任政府職位。這批人士現時正在葡國科英布拉修讀一項葡國語言及文化課程,預計將來會受聘在澳門的法院工作」。同年,澳門大學時任校長李天慶表示,希望更多有葡語基礎的中國學生來學習,並留在澳門工作,又指時任行政暨教育青年事務政務司黎祖智在訪京期間,與國家教育委員會簽署協議,准許這些學生留在澳門工作。

另外,一九九三年七月,澳葡政府表示,自從一九八七年開辦赴葡就讀計劃後,已有一百九十八個學員受訓,有一百六十人正擔任公職,「其餘的在履行在政府部門三年工作義務之後,由於移民或無興趣工作之故,已相繼離開」,又指「現時有一成的學員已晉升到領導或管理層」,形容「成績已相當理想」。之後公務員本地化的工作和各種培訓繼續如火如荼地進行。蔡美莉、張裕、譚俊榮⋯⋯一個個澳葡年代的華人公務員及後成為了澳門特區政府的重要官員。

時任港澳辦副主任魯平與記者們遊船河。翻拍自小毅工作枱

時任港澳辦副主任魯平與記者們遊船河。翻拍自小毅工作枱

回歸後首位終審法院院長

而最後,澳門特區首位終審法院院長沒有由葡裔人士擔任。小毅說,當年她有聽說過歐安利是人選之一。「如果說作為律師,他當時是資深的。他又是議員,參加過直選,又是法律界間選議員。」小毅說,但後來因為很多的原因,最後是中國籍、北大法律系畢業的岑浩輝獲選。

一九九九年,她以筆名「悟塵」在《華僑報》的文章寫道:澳門未來特區司法機關將呈年輕化格局,事緣本地區未來最高司法機關首長的終審法院院長十分年輕(不到四十歲)以及法官年資歷亦是不過三年之淺(整個本地法官隊伍也是很年輕)這一狀況在外地司法同行來看或許是不可思議,但現實上,澳門是惟此途而別無選擇」。她寫道:一是因為「基本法框定了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必須是澳門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二是「由於有香港釋法事件的影響和一些其他政治因素下,法界土生人士出任終院院長也就不被考慮了」。

多年後,「悟塵」代表《論盡》訪問歐安利時(詳見另稿),再問到:「未能做到終審法院院長,去到司法機關最高位置,會否可惜?」歐安利當時這樣答:「當時我40多歲,想為特區做很多事,所以甚麼位置都可以,法官又得,立法會又得。為了服務特區,我的心願意做任何事。」

「悟塵」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亦有訪問「盛傳會是未來終院院長熱門人選」的時任初級法院法官岑浩輝。那時法院大樓還在南灣。對於她問到本地法官資歷頗淺,到「九九」時最長的也不過是三年多,岑浩輝「以本地司法官具有如下三方面優勢來回應」:

「第一,本地司法官對澳門狀況非常了解和清楚;第二,他們比較年輕且精力充沛,且大部分有二至三年的司法工作經驗,這相對於葡國法官的資歷可能是淺些,不過本地司法官可以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而且高等法院在六年以來的司法判例一一許多原則已定外,司法官們還可以透過互聯網絡查閱葡國和其他地方處理案件的資訊;第三,澳門本身法律除了基本法律理論是源自葡國,澳門本身已不斷形成與葡國、國內及香港不同的獨立法律體系,當地法官對這些法律的了解和掌握,不一定比葡國來的差。另外,作為將來澳門特區運作基本法律之一的基本法(還有最高的中國憲法相關條文),當地法官對之理解和產生過程的了解,可能並不遜色於葡國來的法官,因為最起碼本地司法官對中文掌握,是有其優勢。」

新聞是歷史的初稿

「法律本地化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所以我自己很緊張地追,我其實最緊張那『三化』問題。」生前提起過往時,小毅曾不只一次這樣說。她又會「得戚」地道,魯平不常跟記者說話,但「纏着纏着」,他就會說一點。試過難得做了魯平的獨家訪問,卻在飛機上被工作人員在一眾行家面前「踢爆」,問她是否寫得成稿。

回望當初,社會當時提過很多不同的想法。之後都有了不一樣的發展。記者努力追訪,社會積極回應,彼此希望的是在討論中尋求共識。「澳人治澳」的二十五年來,澳門經歷了很多,願以後的二十五年,官民之間的討論也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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