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政府計劃在明年向聯合國提交《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下稱公約)的第八期履約報告,特區政府須撰寫該報告的澳門部分,呈現當局相關行動及取得進展。據官方資料,過往當局曾提交三次相關報告,惟今次或是首次為此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法務局今(5)日下午發稿指出,中央政府擬於明年(2025)向聯合國提交關於《公約》的第八期履約報告(下稱報告),由於該公約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區,履約報告將需要包含本澳內容,常以報告中增編部分的形式一同提交。故此,行政當局正開展就報告涉澳部分的撰寫工作,主要內容包括闡述本澳自提交上一份報告以來為履行《公約》的各項規定而採取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及為落實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在上一輪審議中所提出的結論性意見或建議而採取的行動和取得的進展等。
法務局續指,報告內容涵蓋的期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並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和社團下(9)月6日前,透過郵寄/親臨方式,就報告的內容提出建議或意見。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由聯合國大會於1965年通過,1969年正式生效,是獲得各國批准最廣泛的人權條約之一。其規定了締約國必須每兩年提交一次報告,陳述其為落實條約所採取的具體措施。中國於1981年批准了《消除種族歧視公約》。根據法務局網頁資訊,過去43年間,特區政府共為《公約》的提交撰寫過三次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一直鼓勵締約國尋求公民社會的意見,並將相關信息融入國家報告和後續程序中。不過,翻查過往資料,未能找到該局就撰寫該報告而要求民間提交意見的公開新聞消息,今次或為首次向民間收集內容撰寫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