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惡劣天氣下工作 李靜儀促制定指引及方案 加強保障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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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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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年07月21日 17:17

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靜儀表示,針對僱員在大暴雨、雷暴、酷熱等惡劣天氣下工作所遇到的狀況,本澳未制定清晰指引或評估機制。

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靜儀表示,惡劣天氣影響越趨頻繁,惟針對職員在大暴雨、雷暴、酷熱等惡劣天氣下工作所遇到的狀況,當局未制定清晰指引或評估機制。在惡劣天氣下僱員工作、上下班、停工復工、勞資雙方責任、報酬發放及交通安排等事宜,當局須制定詳細指引及方案,加強保障僱員。

李靜儀在來稿中指出,本澳受惡劣天氣影響情況越來越多,例如近七年已發出四次十號風球,特大暴雨及每小時的最高雨量記錄不斷刷新,導致多區水浸,但同時一眾戶外工作者及各行各業僱員的上下班安全保障指引仍相當不足。

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靜儀(由李靜儀提供)

她又指,鄰近地區已就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制定工作守則,對停工、工作安全和復工都有較為明確的指引,例如在惡劣天氣下或極端情況結束後,當僱員未能準時到達工作崗位,僱主應詳細了解個別情況,不應輕易進行處分或解僱,但目前勞工局制訂的《颱風及突發公共事件下之工作指引》只適用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等情況。該局早前回應議員就會否檢討《颱風及突發公共事件下之工作指引》,以及將暴雨、高溫和空氣污染等極端天氣事件列入工作指引中時僅表示,會因應新情況制定及推出適切工作安全指引,以進一步提升職安健保障意識,「但未有明確的時間表及具體措施安排。」

李靜儀續指,近年夏季經常出現持續酷熱天氣,鄰近地區制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亦有推動僱主或社區為戶外工作者提供休息站等作支援,而本澳主要以呼籲和宣傳方式提醒僱員。當局應參考其他地區經驗及本澳的實際情況,制訂在酷熱天氣下工作的詳細指引、警告和評估機制。

另外,李靜儀又指,現行40/95/M《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制度》以及一系列職業安全法律規範已實施多年,當局須持續完善職安健法律法規。為保障僱員,對於遭受工作意外和職業病的僱員,當局亦須在有關保障和補償機制方面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方案以及修訂工作和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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