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待、電話線綁妻毆打逾兩小時 男子被控加重家暴罪

男子涉嫌性虐待、以電話線綁妻毆打逾兩小時。

一名男子因懷疑妻子「出軌」,涉嫌強迫對方脫光衣服、跪地認錯、並以電話線綑綁、嘴塞布帶、責罵及毆打逾兩小時,更在虐打期間拍攝部分過程。司警表示,嫌犯將被控以不法錄製及加重家暴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局今(2)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案情。司警表示,治安警於上(6)月28日晚上轉交一宗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跟進。調查後發現,案中男嫌犯及被害人結婚 20多年並一同居住。自2022年起,嫌疑人曾多次因「家庭瑣事」打傷被害人。該名妻子去年曾因被打傷一事報警,但最後放棄追究。近年嫌犯曾兩次迫使被害人脫光衣服後毆打,但由於被害人希望維繫家庭關係,故沒有報警。

司警又指出,近日再發生毆打,事緣被害人在上月參加完聚會,在晚上約十時回到家後,嫌犯以被害人 「出軌」為由,對其進行責罵、拳打腳踢、以及性虐待。有關虐待行為包括強行脫去被害人衣服、迫使其跪地慚悔、認錯、又以電話線綁起被害人、並在嘴內塞布帶。期間,被害人頭部、身體多處受傷,而整個施虐過程長達兩個多小時。

一名男子因懷疑妻子「出軌」,涉嫌強迫對方脫光衣服、跪地認錯、毆打逾兩小時,更在虐打期間拍攝部分過程,而司警人員展示有關證物。

司警局於上周接獲治安警轉介,而直至昨(1)日於嫌疑人北區工作地點將他拘捕。司警人員又在嫌犯手機發現由他拍下部分作案過程的一條短片及兩張相片,包括有被害人赤裸跪地哀求的影像。司警表示,有強烈跡象顯示嫌犯虐待被害人。

司警又表示,在受虐期間,事主未曾求助社工局。由於案件犯罪情節手段較殘暴,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考慮到平衡預防犯罪和保護被害人身心,避免再次傷害被害人,且應被害人堅決要求,故司警局方決定不公佈二人任何身份資料。

司警強調,因考慮澳門小、人際關係密切,易猜到兩人真實身份,故不會公佈任何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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