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是社會悲劇,除涉及個人問題,亦反映社會部分狀況。若未成年人輕生,或涉及更嚴重的社會問題,因而社會就應該沈默?對自殺問題避而不談?甚至認為討論就是鼓吹?現時若不幸有未成年人自殺,涉及的部門包括警方、教青局公佈有關消息的態度如何?會否主動公佈自殺個案涉及學生?除了坊間口耳相傳、打聽自殺案件是否涉學童以外,社會整體、家長、教師、甚至學生自己,如何掌握現時學生群體的壓力及身心狀況等?若連完整數據都欠奉,又如何談預防?若連討論都沒有,整個社會選擇沈默,遇困境的學生又如何發聲求助?
根據保安司辦公室發佈〈2024年第一季罪案情況〉,其中列出首季自殺個案數據,可見15-24歲年齡層自殺個案在今年一、二、三月各有一宗。據衛生局發佈之澳門自殺死亡監測結果指出,首季自殺個案中年齡最低為17歲,很有可能是學童輕生,但該資訊沒得到任何證實。
本媒翻查教青局所公佈的消息,亦未發現首季有否學童輕生,直至4月、5月各有一宗「少年」輕生,而這是經傳媒多番查詢教青局及司警,才被告知個案涉及學生。換言之,得悉是學生與否全看待傳媒是否要追問。其後,本媒就教青局掌握之學生輕生個案、消息通報及學業壓力等方面查詢教青局。
教青局回覆本媒查詢時強調,遇學生輕生事件向各部門及機制通報為首要,由司警發放相關消息,而傳媒報道則應遵守「六不.六要」。
學生輕生事件為何不再如往「主動」簡佈?
教青局:緊急機制處理為先 警方會公佈
本媒提及,首季一至三月可見教青局發佈「以愛同行」小組會議新聞稿,但未提及有否學生輕生,亦未有新聞稿向外公佈有學生輕生。以往輕生事件若涉及非高等教育的學生,教青局一般公開發短稿簡單交代是否涉及學生身份。
今年4月初路環一名少年墮樓、5月29日一名女學生墮樓,均由傳媒查詢才告知死者為非高等教育學生,並表示按機制處理。可見今年上半年,即使有沒有遇學生輕生,教青局都未主動作簡佈。
相比較香港教育局做法,據報道,在教育局回應立法會質詢中提供近五年懷疑學生輕生數字、並表明去年學生輕生個案明顯上升,分析或與疫後復常面對壓力等原因有關,而本澳教青局這方面則全無交代。
本媒問及,教青局對現時遇到學生輕生的個案,發佈資訊的程序為何?公眾要如何得知輕生者為非高等教育學生?教青局會否主動公佈?
教青局對公眾知悉上述學生輕生數據的意見為何?是認為大眾沒有必要得知學生群體情況嗎?
教青局回應指,「當危機事件發生時,警務部門會透過傳媒發佈消息讓居民獲悉資訊,同時,警務部門會因應事件涉及的人士,通報教青局或其他部門跟進相應工作。教青局接到通報便會啟動緊急危機處理機制,首要工作是聯動各持份者機構為相關人士提供適切支援和輔導。」
在此回應上,雖然傳媒可以收到警方消息,但就如4月及5月的個案,均經查詢後才由教青局告知輕生個案涉及學童。而司警方面對年齡更是保密,只劃分為0至30歲為青年、30歲至60歲為中年等。若傳媒不問到底,公開報道便不會寫到事件涉及未成年人/學童,或要等每季自殺數據公佈才得知部分情況,但仍不全面。
凡問學生輕生問題 未見提供數據、回覆亦不透明
教青局只著傳媒遵守「六不.六要」?
教青局又向傳媒呼籲,報道自殺案件時須遵守由世衛組織建議的「六不.六要」守則,「為避免加劇個案自殺風險及進一步出現污名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媒體在報導自殺個案時可注意『六不.六要』的原則。為尊重家屬及相關人士,避免對其造成二次傷害,教青局會視乎實際需要並按世衛建議補充,重點在於引導居民認識面對問題的解決方法,並向公眾提供支援及求助資訊。」
有關「六不.六要」包括: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殺遺書;不要報導自殺方式的細節;不要簡化自殺的原因;不要將自殺光榮化或聳動化;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來解讀;不要過度責備;當報導事件時,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提到自殺時,用「自殺身亡」而不要用「自殺成功」這樣的字眼;只報導相關的資訊,且刊登在內頁而非頭版;凸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提供與自殺防治有關的求助專線與社區資源;報導危險指標以及可能的警訊徵兆。
然而,本媒問及的是近年懷疑學生輕生數據及局方對學生調查情形,以及就單個個案而言是否涉及學生。
局方公開數據與否,這與報道守則有何關聯?難道社會大眾在此問題上沒有知情權?既然教青局有廣泛深入的聯絡機制,為何對學生輕生數據的相關查詢一概不理會、不提及,只知道教導傳媒報道方法?
然而,即使在去年,本媒記者在教青局常規會議後的公開記招問及學生壓力及身心健康的跟進情況、企圖自殺趨勢等,教青局官員一概不正面回應,同樣只擺出世衛「六不.六要」著傳媒謹慎報道、結束回答。
社會工作局呼籲居民關心自己、家人及親友的情緒。如有需要,可致電澳門明愛生命熱線28525222,又或社會工作局電話輔導熱線28261126,尋求傾訴與所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