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口岸東南側「V形地」明起交澳依法管轄 用途限興建輕軌東線

拱北口岸

拱北口岸東南側陸地及海域明(31)起交由澳門管轄。行政長官今(30)日批示公佈,經國務院同意批覆,確定授權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在明日零時起由澳門特區依法管轄。相關陸地和海域的總面積為3700.178平方米,包括陸地1439. 130平方米和海域2261. 048平方米。

因應是次地塊移交管轄,特區政府制訂《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並於本(5)月21日在立法會獲細則性通過,規範澳門以租賃方式取得拱北口岸東南側陸地和海域的使用權,只能用於建造輕軌東線,將不會建設商業、住宅或旅遊娛樂項目。該地段自其移交管轄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適用澳門特區法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曾指,特區政府會透過與珠海方面溝通於地面或海面開展適當綠化工作,又認為地塊有條件考慮作適當的交通道路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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