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母親節,下午一場滂沱大雨令天空變了色,晝夜難分,澳門氣象局在下午4點22分發出紅色暴雨警告。大雨打在柏油路、車頂和簷篷上發出巨響,行人衣衫盡濕,手執康乃馨的人們只能瑟縮街角躲避,等雨停了回家慶祝又一個母親節。收好行囊和淚水的阿萱也在等待,等著她的是晚上飛回河內的班機,與摯愛的家人分離。
對長年飄泊在外的家傭來說,阿萱算是幸運的。七年前,好不容易盼到大兒子申請來澳門工作,熬過疫情,見證到兒子結婚、孫女出生,三代同堂生活在一起,是何其幸福又奢侈的事。即使只是睡碌架床,每月要償還債務,一家人齊齊整整已無所求。她的臉書上,盡是與可愛孫女的合照,從襁褓、剛學會走路,到托兒所入學,每一個生日、節日,生怕錯過她每一個成長的重要時刻。
「我去台灣打工時大仔六歲,細仔只有兩歲,比孫女還要小。實在太想念他們了!只能問人借錢買電話咭打回去。」在醫院候診期間,坐在輪椅上的阿萱說起往事,無盡唏噓。雖然之後網絡發達,手機功能強大,但昂貴的長途電話費仍然不能省,「老家那邊以前沒有網絡,還是要靠打電話,我們就約定哪一天甚麼時候打電話到鄰居家。」
阿萱六十年代末在北越的農村出生,那時越戰尚未結束。成績優異的她是當年少數有機會到河內上大學的知識青年,攻讀法律,可惜家庭經濟困境令她大二被迫輟學。自小愛做衣服的她,農忙之餘在家自立門戶,幫人做結婚禮服「奧黛」幫補家計。
越戰結束後南北統一,為解決退役軍人回鄉的就業問題,加快經濟復甦,八十年代起越南政府透過勞務輸出增加外匯收入。一九八八年,阿萱第一次坐上飛機到南韓的製衣廠打工,從熱帶南國穿越三千公里來到全然的陌生國度:「那邊冬天太冷,泡菜太辣了!不是每個越南人都能吃辣。」除了工廠流水生產線的速度競賽,她要儘快適應的還有語言關卡,「去韓國前我在越南上了英文班,誰知很少用,只要看懂成衣標籤和名牌就可以。韓文是到了那邊才學,否則你無法跟老闆溝通。」
計劃趕不上變化,適者生存,練就她的多國語言能力。「後來去台灣打工,出國前學了普通話,誰知他們多講台語。學會了中文,以為來澳門無問題了,誰知這邊是講廣東話,又要重新學。」阿萱用非常流利的國語笑著說。
「後來我學壞了!」接著她緩緩說,以前在台中農村照顧中風的阿嬤,老人白天坐在電視前打瞌睡,晚上睡不著不時要起身各種伺候,她常常一夜無眠,結果「我學壞了,從那時開始喝咖啡,實在是太累了!」逢年過節,一人要煮四十人飯菜;每天扶阿嬤起床,三年下來雙膝都被床邊撞到瘀黑。那些日子,她惟一的快樂是踩單車到市集的越南店打電話,聽到兒子的聲音。
轉眼廿年,守在電話旁的孩子如今長大成人,沒想到母子二人重聚最親近的一刻竟是她腳不能走動了,要靠兒子背下樓。
為了供兒子讀大學、籌錢出國打工,她省吃儉用努力半生,才剛還清積壓多年的債務,原以為終於可以鬆一口氣、儲一點錢養老,沒想到厄運驟來,像雪球般越滾越大。一切是從一個家居常見的小意外開始。
阿萱憶述,三月十八日在僱主家清潔冷氣機,期間失去平衡從膠凳上摔下來,右腳踝非常腫痛,晚上甚至無法自行回家。事發當晚,她已告知僱主腳踝受傷,但對方一直沒有任何回應。因為澳門的高醫療費,她在家自行敷藥,沒有及時求醫留下紀錄。翌日忍痛繼續上班,不幸的是第四天晚上回家時,原來已受傷酸痛無力的雙腳一踏上樓梯再度扭傷,這次她嚴重到完全無法站起來,送院後證實是右側三踝骨折,必須動手術。
「那幾天都是靠朋友開電單車送我才能上、下班,微信上有我的求助紀錄,也有人願意為我作證,但這些都沒有用,他們(勞工局)說不算工傷。」
既然這麼痛,為何不去看醫生呢?
「看醫生還是要上班啊!」阿萱無奈說:「有次發燒41.5度,醫生給了兩天病假,結果打給太太就是一頓罵。如果我真是偷懶,早上就直接不來上班了,為何要做完家務等到下午?到星期一我還未退燒也要上班。每次請病假都說要剪藍咭!」
這麼多年來,阿萱不是沒有想過轉工,但最終還是選擇留下,「那時我很快找到新工作,照顧老人家每月有五千多元,人工高五百,我在這上班連一張巴士月票也沒有。是太太求我不要走,說她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他們家其他人對我也很好,小孩我從小帶大,人始終是有感情的。那時候我相信她會改變。」
「這次到醫院後打給她也只是不斷罵,怪我說在她家跌倒,令她惹上麻煩,半點關心也沒有,我在她家工作十二年了。」
對於這個爭議個案,阿萱兩次受傷之間的關聯性,《論盡》曾致函勞工局查詢,當局未有直接回應,只重申以下法定程序,若有需要會送交司法機關處理。至於僱主第一次沒有申報是否涉及違法,當局同樣沒有具體回覆。
根據澳門《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制度》「工作意外」的定義是指,在工作地點及工作時間內發生,且直接或間接造成身體侵害、機能失調或疾病,並由此而引致死亡、暫時或長期無工作能力或謀生能力的意外。受傷僱員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僱主,僱主在知悉意外後須於指定時間內通知勞工局 (死亡或住院個案24小時內,其他意外5日內)。
儘管法例規定,僱主沒有履行工傷申報義務屬行政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2,500澳門元(下同),但《工傷統計分析報告》顯示,過去幾年違規個案的罰款金額只有2,500元,沒有為僱員購買工作意外保險的罰金更低至1,000元。這種象徵式罰款的阻嚇力成疑,涉及的拖欠醫療費或傷亡賠償,往往要由衛生部門或「勞動債權基金」用公帑來買單。
對於移工面對的醫療困境、工傷補償制度的灰色地帶,以及違規個案的處罰是否過輕,勞工局僅表示,會持續以開放態度聽取社會意見,結合本澳實際情況進行審慎研究和分析。
躺在急診病床上,阿萱的心涼了一大半。由於害怕藍咭不知何時會被取消,擔心腳以後無法再走路,山頂醫院手術排期要等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僱主亦不願墊支醫療費,最後她變賣了僅有的金器,兒子和媳婦向公司借糧,同鄉姐妹紛紛捐錢東湊西湊,三月底終於轉到鏡湖醫院先做右腳踝手術,左腳的傷要等回越南後才醫治。
「最後我是哭著求醫生讓我出院的,住一晚二千元,我們實在沒有辦法了!」術後一個月,阿萱用拐杖才能勉強下床,上洗手間時差點再次跌倒。腳踝上一個個縫合釘留下的疤痕,骨頭要用13顆鋼釘和鋼板才能固定,雙腳疼痛難耐,一想到兒媳為自己扛下六萬多元的債務、還有以後回鄉的長期醫療開支,更令她徹夜無眠。
最終僱主給出無理解僱賠償,結束了十二年的賓主關係。「我只求她多給我幾個月時間,沒有薪水也沒關係,就給我一次機會!我之後好點可以繼續工作,不用離開澳門,離開我的家人,但沒想到一點情份也沒有」,阿萱坐在床邊摸著腳傷哀嘆連連。
年過半百,一場橫禍令阿萱一貧如洗負債累累,拖著病軀孤身一人回鄉。堅強的她不禁悲從中來,在醫院診間掩面痛哭:「我繼續留在這裡只是拖累他們,兒子和媳婦一個上日班、一個上夜班,要照顧我還要照顧小孩,我不想再難為他們了。」
後記:
回國至今約一個月,阿萱終於收到僱主轉來大約兩萬元醫療保險報銷費,只及澳門手術和住院費不到三分一,更遠遠無法跟工傷賠償的保障相比。如今她仍要面對漫長的治療,每五日坐來回四十公里車程,到最近的中醫診所換藥和診治,每次要花至少七百澳門元。
這次工傷爭議事件再次揭示外籍家傭面對的多重困境:語言隔閡、資訊不流通 (不清楚法律程序和個人權利)、醫療保障匱乏 (不敢及時求醫)、與僱主之間嚴重權力不對等(被威脅「剪藍咭」未能依法享有病假),制度不仁更令她們有口難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