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年底入住 長者公寓合資格者七月起揀樓 每月收費最低5,410元 首三年享八折

長者公寓示範單位

政府公佈長者公寓住宿單位使用費,每月金額最低5,410澳門元(下同)至最高6,680元。政府表示,只要是去年(2023)底申請並合符資格者,並於規定期間選擇指定範圍的住宿單位、簽署使用協議,在首份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所使用的住宿單位每月使用費將按八折計算,折後金額為4,328元至5,344元不等

特區公報今(6)日刊登社文司司長批示,公佈長者公寓每月收費詳情。長者公寓住宿單位分A、B、C、D四區,按樓高收費不同,面向海景的A區收費最高(6,370元至6,680元),而面向保利達方向的D區收費最低(5,410元至5,670元)。

社工局表示,只要去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出申請並經核實的合資格者,在社工局訂定的90日內選擇指定範圍的住宿單位,並在指定的期間簽署使用協議,在其首份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生效期內,所使用的住宿單位每月使用費將按八折計算。八折後每月使用費為4,328元至5,344元不等。

據社工局介紹,是次共1,518個住宿單位可供選擇。首批759個公寓(包括面向海景A區AK-AY單位、B區AG-AJ單位、D區AZ-BC單位,即圖文包內紅色方框範圍)將於本年第四季安排入住,其餘將於明年(2025)逐步安排入住。合資格申請者將按得分排序揀選住宿單位,該局將於6月內以信函通知申請者,7月起申請者可透過「政府長者公寓電子申請系統」選擇單位。

該局指,在申請者選定住宿單位後,該局會通知申請者在指定期間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協議內包括使用人的身份資料、住宿單位的識別資料、使用期、保證金(相當於所使用住宿單位的兩個月使用費)及使用費的金額、使用費的支付方式、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等。有關選擇住宿單位及簽署使用協議的具體安排,社會工作局將於稍後再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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