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院舍初中生於上周四露宿北區快餐店事件引社會廣泛關注,尤其院舍的照顧者角色以及當局監管及支援是否到位備受關注。社工局在回覆本媒查詢指,「總結是次事件,為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的安全保障,受社會工作局資助的所有青少年院舍日後倘有青少年出現上述情況並經尋找不果,有關院舍最遲會於晚上11時作報警處理。」
該名初中生在上周五(19)凌晨逗留北區快餐店「數小時」,其後被司警人員尋獲。同日下午,司警指出,該名學生因缺家庭照顧而需入住院舍,已幾日未回院舍,但未見有人報警。社工局在同日晚上10時許發稿指,該名學生前一日早上穿着校服離開院舍後,惟晚上未有返去。並強調,院舍已按機制先致電通知其家人,「並提示其若有需要應立即報警處理,惟家人未有接聽及回覆。」本周二(23)教青局副局長黃嘉祺在回應該事件時稱,局方向機構以及其他部門求證,該名學生從來不存在「幾日無返院舍」的情況,這說法是學生向警方提供的,或是由於他當時「一時嘅狀況」導致該訊息。
指若按時未返 一般會通知家長尋找 社工局:青少年監護權仍屬家長
自事件曝光後,網絡意見莫不質疑當局監管及支援角色以及院舍處理方式,包括為何院舍沒有報警、為何青少年不願回院舍以及社工局如何監管服務。就事件所突顯的種種問題,本媒於本周一向社工局查詢並於今(25)晚收到局方的回覆。該局在回覆中指出,該名青少年因家庭原因,早前被安排入住社會工作局資助的一間青少年院舍,接受臨時收容、生活照顧、社工輔導及其他相關服務,「而監護權仍屬該青少年的家長,事件相關情況詳見本局早前發出的新聞稿。」
該局又強調,目前本澳的青少年院舍倘有青少年在没有正常原因下未有按時回院,「院舍一般會通知家長尋找,同時提供相關協助。倘未能成功尋回,會由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報警求助。院舍如果未能成功聯絡家長,會視乎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包括外出尋找、報警求助等。」
社工局又表示,局方將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相關學校和院舍等部門及機構保持緊密合作,「持續跟進有關青少年及其家庭的情況,提供所需服務。」
社工局又強調,為保護該青少年的個人私隱,「避免對其造成進一步的影響,社會工作局不會透露更多有關該青少年及其住院情況的資料。」
青少年為何多次自行離院舍、院舍有否失職等問題 社工局沒有直接回應
對於本媒問及就今次事件,院舍是否存在失職、是否應被追究責任等,社工局沒有直接回應。
社工局曾指據院舍報告,該名青少年曾多次自行離院,需要院舍協助尋找。故此,本媒亦問及該名青少年以往曾多少次離開院舍並且通報社工局、以往院舍有否報警、離開院舍最長多少天、局方有否向院舍了解為何少年曾多次離開院舍、入住院舍期間少年有否遇到任何困難,如欺凌、疏忽照顧等不適應的情況等,社工局亦沒有直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