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獲一般性通過 羅立文:引入「扣分制」為修法「底線」 處罰輕重可討論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今日立法會全體會議。

立法會今(11)日舉行全體會議,在27名議員投票贊成下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其中直選議員謝誓宏及高天賜投棄權票,三名議員林宇滔、鄭安庭以及宋碧琪缺席。多名議員憂慮法案建議引入「扣分制」的影響,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引入「扣分制」是該次修法的「底線」,不會取消該建議,至於有關扣分與處罰程度,當局持開放態度討論。

立法會今日繼續討論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會上,多名議員關注修法引入「扣分制」。

謝誓宏在發言時指出,本澳交通屬交通事務局權限,而涉及執法方面則為治安警察局。修法引入「扣分制」,當局未必能確保有效執法,達至修法原意。

謝誓宏的拍擋、直選議員高天賜則憂慮會出現「任意性扣分制」,故自己不認同引入該制度。另一直選議員梁孫旭亦擔心日後「扣分制」會引入更多扣分規定。

另兩名直選議員李良汪及李靜儀則表示,認同完善《道路交通法》,但促當局思考引入「扣分制」必要性以及效果。直選議員羅彩燕則要求當局修法同時應考慮如何處理行人亂過馬路、過馬路設施的設置等問題。

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主要修法建議包括引入累積「扣分制」, 扣滿12分停牌半年,扣超過6分會則停牌3個月;加強對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的懲處;完善對駕駛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規範,包括擴大強制使用安全帶的範圍等;禁止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禁止平衡車、滑板、滑板車或其他類似的機動或非機動通行工具在公共道路上通行;訂定輪椅及其他類似的行動輔助設備在公共道路上的通行規則。

羅立文在回應指,在如何完善法案條文方面,當局持開放態度,「乜嘢都可以傾,但有個底線,唔見咗(扣分制)就唔得啦。扣多啲、扣少啲,邊啲扣、邊啲唔扣,乜嘢都可以傾,但改到成個嘢(扣分制)無咗,咁就無得傾啦。」

他又指,今次修法全面檢討現行《道路交通法》,唯一的新內容便是引入「扣分制」,引入該制度的目的是多一個措施管理好交通、加強行人和駕駛者的安全。對於修法內容,行人和駕駛者各有立場和意見,修法內容達成共識並非易事,但在諮詢時有七成意見認同「扣分制」。

至於如何尋找平衡點,羅立文則指,政府對完善法案條文持開放態度,但不包括取消「扣分制」,當局「 一定會有扣分制」,至於扣分多少和處罰程度等問題「就一定有得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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