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佈新城A區B4、B9及B10三個地段共3017個單位售價。該批單位供2019年經屋申請者購買,將於今年內落成。房屋局表示,「舊經屋法」中規定售價須考慮「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是按經濟房屋二人家團收入下限作為考量,自2013年到2024年十年間曾多次調升,至2024年經屋二人家團的每月收入下限19,270澳門元(下同)的30%作為每月供款負擔,經具體計算方式換算出每平方呎實用面積呎價約3,300澳門元。
據今(8)日發佈之《特區政府公報》內刊登第5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經濟房屋單位售價及補貼比率。
房屋局表示,該批經屋由特區政府按「舊經屋法」定價,根據「舊經屋法」第32條規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
並表示,其中「能成為此類房屋的受惠人的購買力」是按經濟房屋二人家團收入下限作為受惠人的購買力考慮。「故當社會房屋收入上限從2013年到2024年十年間作出多次調升後,連帶經濟房屋收入下限也由2013年的12,210澳門元,上調至2024年的19,270澳門元。」
該局介紹具體計算方式指,以現時經濟房屋申請二人家團的每月收入下限19,270澳門元的30%作為每月供款負擔,按供款期20年、供款利率3.5%,以及貸款額為樓價7成,計算出可負擔之樓價為1,423,991澳門元。再以購入一個實用面積為40平方米之單位,換算出每平方呎實用面積呎價約3,300澳門元。根據此基準呎價,每個單位的具體售價將視乎單位座向、樓層、位置、面積和類型而上、下調整。
另外,補貼比率的公式為[(單位市場價-單位出售價)/單位市場價]X100%。房屋局會透過聘請三間專業物業估值公司對出售項目進行估價,再經房屋局綜合評定單位市場價。在16年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自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計),倘取得人需要轉讓單位,則須依補貼比率向房屋局繳付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