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轉入輕軌公司 年資不獲承認? 港鐵(澳門):一直守法協助員工轉職安排

輕軌氹仔線

日前直選議員林宇滔去信特首賀一誠,要求當局關注員工從港鐵(澳門)轉入輕軌公司,但年資不獲兩公司承認事件,指該做法疑違反《勞動關係法》及專營合同。港鐵(澳門)昨(22)晚發新聞稿指,致力協調員工轉職至輕軌公司,而與相關員工簽署的協議文件「目的是在雙方協議和同意下,豁免一至兩個月的通知期解除現有的勞動合同,以便轉職至輕軌公司」。

林宇滔在信中指出,自己收到不少從港鐵(澳門)轉到澳門輕軌公司的員工反映,輕軌公司在與員工簽新合同時設有試用期,即不承認其在港鐵服務的年資;亦有員工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簽署自願離職港鐵(澳門)的協議書,沒有得到年資解僱補償。

在昨日發佈的新聞稿中,港鐵(澳門)對事件表示,「一直積極履行《協助澳門輕軌系統氹仔線的營運及維護服務》合同的使命,在協助輕軌公司營運和維護輕軌氹仔線的同時,亦持續培訓澳門員工以便日後順利轉職至輕軌公司,為澳門輕軌可持續發展作好準備。」

港鐵(澳門)重申,澳門員工從港鐵(澳門)轉職至輕軌公司的程序及安排均嚴格遵循澳門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勞動關係法》,並一直與輕軌公司保持溝通。「員工在與輕軌公司簽署協議文件同意轉職並簽署新的僱傭合同後,港鐵(澳門)方與相關員工簽署的協議文件,目的是在雙方協議和同意下,豁免一至兩個月的通知期解除現有的勞動合同,以便轉職至輕軌公司。」

為了員工能在保障其利益的大前提下順利過渡,港鐵(澳門)於期間致力與輕軌公司協調及溝通,包括對有關公積金計算和轉職員工工作年資等事宜提出建議考慮。另外,亦安排多場員工溝通會向員工解釋職能轉移的安排。未來將與輕軌公司討論並探討可行方案,讓員工順利轉職至輕軌公司。

港鐵(澳門)表示,自2021年第三季起,一直支持輕軌公司分批接管部分職能及相關的澳門員工,按計劃輕軌公司將在下(4)月1日起接管大部分營運及維護職能和澳門員工,而港鐵(澳門)所簽署的輕軌氹仔線《營運及維護服務合同》將在本年12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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