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氹仔線在2019年開通,政府委託港鐵(澳門)提供該線的營運及維護服務,簽署有關專營合同為期80個月,將於今年(2024)12月到期。直選議員林宇滔表示,收到不少從港鐵(澳門)轉到澳門輕軌公司的員工反映,輕軌公司在與員工簽新合同時設有試用期,即不承認其在港鐵服務的年資,亦有員工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簽署自願離職港鐵(澳門)的協議書,沒有得到年資解僱補償。林宇滔認為此做法或違反《勞動關係法》及專營合同,批評此行為不應出現在獲專營判給及政府全資公司,要求當局嚴格落實監督。
特區政府曾多次表示,在港鐵(澳門)合同到期後,未來服務及員工將逐步轉移至澳門輕軌公司,大部分員工都會留用。林宇滔指出,輕軌公司亦在「2022年營業年度報告」提到,目標於今年內完成全面接管,另外,相關員工是「由港鐵(澳門)轉入公司任職」。
然而,林宇滔指,近日收到任職港鐵(澳門)的本地員工求助,在轉職往輕軌公司過程中年資不獲兩公司承認,只著員工儘快與輕軌公司簽署任職合同。而該合同設有試用期,意即輕軌公司並無承認員工在港鐵(澳門)原有的年資,而是以新的聘用合同聘請新員工。員工並不是「轉入」該公司,甚至有員工「被入職」澳門輕軌公司,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簽署了自願離職港鐵(澳門)的協議書,沒有得到年資解僱補償。
據員工反映,現時已轉職近一百人,不單未獲原有公司作出任何年資解僱補償,其原在港鐵(澳門)的年資亦沒有獲得輕軌公司承認,現時餘下四百名員工正陸續被安排轉移到輕軌公司及簽署合同,對安排表示不滿,擔心被秋後算帳而不敢公開反對。
林宇滔表示,若上述情況屬實,該做法等同迫使已轉職約百多名員工,以及即將轉職的約四百名員工「必須放棄原有在港鐵(澳門)的年資才能轉到輕軌公司入職,這種完全違返善意原則、甚至涉嫌違反勞工法的情況,絕對不能、亦不應出現在獲專營判給及政府全資公司」。又指出,兩公司做法違反特區政府的承諾。
為避免在專營公司員工有「斷約」情況,特區政府在專營及營運服務合同上要求,「若合同到期該公司未獲新合同,應與原有員工計算年資解僱補償。」
林宇滔提到,該條款確保員工權益,相關公司亦會預先在會計帳目上作撥備,無論在勞工法的保障僱員角度,還是專營合同履行上,港鐵(澳門)及輕軌公司有責任確保員工轉職至輕軌公司時,按照勞工法獲得以年資計算的全額解僱補償及公積金等,又或至少由輕軌公司承認員工的年資工齡及所有原有福利待遇不變。
林宇滔表示,已去信予行政長官,要求特區政府及輕軌公司落實監督合同的責任及公開交待事件和跟進情況,確保港鐵(澳門)已轉入和將轉入澳門輕軌的約五百名本地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損害,亦已通知勞工局,希望其關注及主動了解當中情況是否違反《勞動關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