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變裝皇后(Drag Queen)為主題的劇目《造美之城》原訂於一月底在官方澳門城市藝穗節演出,演出首場後被文化局急剎截停,「腰斬」24、25兩日的演出。事件亦引起藝文圈子及觀眾嘩然,官方亦說不清取消理據,惟見曾要求大幅修改劇中服裝、表演等細節。
究竟「取消」背後,意味著官方無法接受Drag Queen文化、還是如何?事件又該如何歸咎?有如霧裡看花。
本媒訪問資深劇場工作者及策展人譚智泉,他同時身兼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他就指出,澳門城市藝穗節的策展方為文化局下設的演藝活動處,無論策展團隊是否由官方擔任,能清晰理解和演繹「多元」價值、使致上、下級部門在挑選及製作節目能作準確判斷,傳遞主題價值,是策展方最基本的專業能力。本事件出現尷尬局面——由策展團隊與評審選出的節目,最後又再親手取消,顯然是主辦方前後理念不一所致,絕非局方接受媒體時聲稱是參演團隊問題。
策展團隊、文化局
前後決定不一 造成混亂
譚智泉指出,在藝穗節被取消的《造美之城》本來就被列為「十八禁」節目,定位清晰、註明含有裸露成分,文化局方觀看綵排後卻提出大量更改細節、調度以及服裝的要求,最後決定取消演出,原因是「與當初提交的資料、獲選時局方的理解有出入」。
更大的疑問在於:這個節目是經策展團隊及評審挑選的,亦已進入宣傳環節,竟然到演出前才被大幅干預創作。藝穗節的策展團隊一直以來確認過並熟知演出內容。事件中策展方在落實劇目、挑選場地、和主創溝通有沒有問題?如事件起因是策展團隊理念混亂所造成,政府是否該檢討其節慶執行能力,是否符合觀眾期待及城市的文化定位?
他認為,單就個案而言,任由哪一個策展團隊都不應出這樣的差錯,導致最後須親手取消自己所選的節目。更關鍵的一點是,「藝穗節」(Fringe)一字在藝術圈的理解中,應定義為最跳脫框架、無限想像的一個表演機會和空間,接納邊緣與多元。「我更加擔心的是,從策展、主辦方到決策者,對『多元』這個字的理解,是否拖了一個國際旅遊城市的後腿?」
譚智泉指,是次被取消的《造美之城》所含有的Drag Queen元素屬過百年歷史的表演文化,在許多城市都是夜間文化、次文化象徵,亦蘊含性別議題,有許多社會運動都由此掀起,出現在標榜「包容」的藝穗節中實屬正當。
演藝活動處主導藝穗節
譚智泉:應出面交代原由
據譚智泉所知,以往藝穗節評審廣泛從亞洲各地邀請,包括馬來西亞、臺灣、香港等,今年評審選用團隊則多是國內的藝術家,雖轉為面向國內,但同樣具專業及藝術眼光,《造美之城》則是通過評審挑選、具正當性的節目。
這次取消事件中,譚智泉認為,除文化局局長接受傳媒訪問外,負責每年國際音樂節、藝術節、藝穗節等項目的演藝活動處是否也應出來說明及交代,讓本地及國際藝術家,對這個全澳唯一的官方節日策展團隊的專業能力,維持良好的信心和關係?
有劇目曾被網民謾罵
譚智泉:策展團隊應出面
作公關判斷
在《造美之城》表演被截停前夕,網上討論區曾流傳一段同一團隊、身著Drag Queen表演服裝在巴士上演出的舞蹈片段,惹來網民在帖文底下攻擊及議論,相信是另一藝穗節劇目《美美的車車》的外流內容。
對此,譚智泉分析指,多年來很少藝穗節的戲會引來網民反應,撇去無禮的謾罵、被形容為「擾亂公共秩序」,這應是一個好時機讓策展團隊站出來,宣傳也好、澄清也好,為節目作出正確的公關判斷,團隊應清楚地與社會溝通,讓大眾知道這是一個很精彩的節目、輸出了什麼文化,亦應嘗試帶領輿論認識藝術,也盡責保護創作團隊及主辦方。然而,策展團隊見到言論攻擊,可惜什麼措施都沒有做。
「這是策展團隊應有的專業判斷⋯⋯其實《美美的車車》表演內容這麼精彩、有特色,不更應該經主辦方推薦,放在旅遊局宣傳的那些 highlight 上嗎? 」他又指,本澳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多年來均大力推廣澳門的夜間文化、多元文化,就是需要這些生動有趣的城市動態畫面。「最後策展方卻任由節目受網民抨擊,更親自落手扼殺這些具國際都會特色的多元文化演出,我是不明白的。主辦方的行徑在策展領域看來是不專業、不負責、不合格的。」
「多元」成口號?
譚智泉:各方應覓共識
官方如何理解「多元」?作出取消決定又是否貫徹「藝穗節」的意義?為何堅持要修改演出內容?譚智泉就指,政府在這些疑問上應多說明,即使是為了「保護市民」亦應公開背後重要的原因,理由更需充分。
對照官方說詞,唱好「多元價值」同時是發展「一平台」的主要標誌和發展方向——特區政府有意將小城建設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譚智泉坦言,現時最擔心的是事件顯示出市民、政府、藝術家、各方內部對「一平台」理解不同、各有分歧。
「會否高層很清楚『多元』是什麼,但執行部門不清楚?又會不會其實局長未看過這個戲、只是聽報告,做出決定時又錯過了一些東西?這個是很值得highlight的一點,也希望政府內部能認真反思事件背後的社會意義。」
他又指,官方常端出「多元文化」、「世界休閒旅遊」等口號,這些詞語本意就指向包容性,但到執行階段卻「取消」了。由規劃到策展,未來各方仍需時間去工作及溝通,以釐清對這些概念的理解為何,找出對「多元文化」共存的共識,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這也可讓澳門的文化發展定位得以站穩。
政府成最大「甲方」
譚智泉:掌握多數審查
不利藝術發展
問到取消事件會否影響藝團習慣對作品「自我審查」以滿足官方要求,譚智泉則提到,本澳藝文生態的核心問題,是藝團可爭取的資源過於單一,贊助方、場地方都集中在官方身上。「喺澳門好單一,出錢嘅方面,係藝術上,政府變咗個大甲方、大商人。」本澳藝術或表演工作者必須認知和跳脫這種現況,才能有意識地開拓其他可能——否則到哪裡都受同一官方機構審查。
他又稱,放眼全世界的藝術商業市場,多數出資方對表演藝術界別及作品均有審查機制,但未至於要將「自我審查」一詞套在表演工作者上。在商業合作中,甲、乙雙方存在這種自然的審查機制更甚常見,只要出資方對演出有要求,一樣需要討論及改動,意味著出資方對出品有要求、看待成「兒子」一般。若出現分歧而終止合約也是常有的事。
然而,《造美之城》是在一個官方舉辦、意味著創新、自由的藝穗節「被取消」,顯然不是當初合約上可見的平等關係。若官方要動用「最後解釋權」解約,即是甲、乙雙方分歧嚴重,最終走向卻有如毫無溫度及遠見,功利主義的商業合作模式。
演出尺度再大,在澳亦不是未有過先例。近二十年來,本澳亦曾演出帶有Drag Queen題材的戲,也不乏其他全裸演出的先例,均在以往的藝穗節或澳門藝術節舞台上演出。
他續稱,現時澳門藝文生態的困境就在於場地、資助、年度計劃,全由政府出資,藝術節、藝穗節又是政府資助,必定讓創作者、表演者來來回回在官方眼皮底下受審查。
若在健康的藝文圈子或市場可「東家唔打、打西家」,可不與政府合作,亦可與其他出資方合作。但現時政府有如一間大資本公司,「所有東西都是它的集權底下,基本上都去了同樣的部門,就是文化局下設的演藝發展廳、演藝活動處,以及同屬特區政府的文化發展基金。」
譚智泉坦言,大環境下,本澳表演工作者可以選擇的路不多、或致無路可走。表演行業中多少都有審查機制,但在澳門到哪裡都是同一班人做審查,「這件事就很不利於藝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