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經屋及夾屋轉移法案現火花 僅林宇滔投反對票 質疑立法理據及時間

即時報道

文:記者小聚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8828

時間:2024年02月29日 2:02

 

昨(27)日立法會繼續討論《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下稱法案),期間多名議員發言指憂慮小業主權益受損,當中直選議員林宇滔質疑修法理據及時間,又與列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互指對方未能明白自己所講的法案內容,一度火花四濺。最後,法案在 30票贊成、林宇滔一票反對,獲得通過。

立法會於本月5日曾一般性討論這份只有七項條文,涉及經屋、夾屋業權轉移的法案。經過一個多小時討論後,政府代表及部分議員仍對法案內容各有見解、爭持不下。最後,議會以29票通過擇日再議法案。當日羅立文多次強調,該法案只有一個目標,便是日後由特區政府直接轉移業權給經屋及夾屋的業主,而非如現時須經過房屋局來做,減省部分行政程序,而小業主的業權及其他權利不會受影響。

林宇滔於今日的大會上稱,該法案完全是當局的政策選擇而非必然要以法律來處要。現時政府選擇日後不批地,當居民買到的經屋遇到如甩磚這類或其他質量問題時,「佢(業主)嗰個權利有冇受到影響?」

青洲坊經屋是澳門半島較大的經屋群。(資料相片)

他又質疑政府為何「好決心」一定要在目前這個時刻提出該法案,而法案亦非顯示當局「依法施政」,尤其在多個經屋項目已落成。

大會上亦有多名議員關注法案執行細節,工聯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李靜儀問及與土地法的銜接。來自商界間選議員王世民則憂慮日後房屋局不再擔任發展商的衍生執行問題。

官委議員馬志成及間選議員黃顯輝表態支持立法方向。馬志成指出,該法案的立法原意是優化政府內部批地的程序、簡化及加快經夾屋興建及做契程序,同時政府強調修法不會影響小業主權益,因此支持該法案。。

擔任律師公會主席的黃顯輝則指,自己一直都支持該法案,冀未來小組會討論時能進一步完善法案技術及《土地法》銜接問題。

羅立文在回應時重申該法案通過後,小業主權利不變,「將來和以往一樣」,亦要繼續支付地租。

他又強調立法目的簡單,即政府日後決定興建經屋或夾屋的土地後,不再需要經批給程序。

羅立文又指,以往土地批給發展商,由發展商負責樓宇的分層登記,再把相應(單位)權利轉給小業主,日後經屋及夾地沒有中間批地步驟,今次修法主要解決中間的衍生權利如何轉給小業主。

林宇滔質疑羅立文搞不清「發展商」及「承建商」羅司反指林不明白其所言

林宇滔在第二次發言指,身為立法者有責任看清楚法律、看清問題,當局在過去多次批地建經屋並沒有提及有問題,現時則在經屋申請者上樓前「搬龍門」。他又質問當局有否認真討論議員上次大會提出的問題,「政府如果永遠都係覺得沒有問題, 唔去認真同我哋立法者討論嘅時候,很多民生嘅問題、民生嘅怨氣咪出現囉」。

林宇滔又指,據現時《經屋法》規定,經屋售價由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三項組成,而在該法生效後,日後則沒有批地程序,故問及是否日後經屋毋須再計批地溢價金。

他續指羅立文到現時連發展商及承建商都「搞不清」,「司長,有否認真返去討論議員(上次)提出嘅意見?⋯⋯以為官員過嚟解釋清楚,但司長話無嘢講。」一到議員問問題,司長又話:『你哋嘅問題已答曬』。其實唔可以政府話乜就乜,覺得無事就無事,將來出咗事,我們搵邊個追?」自己亦會就此法案投下反對票。

羅立文在回應時即指林宇滔都沒有明白其所講述的法案內容,有關經屋價格同該法案內容 「係完全兩回事,你都沒有深入研究你應該研究嘅嘢,所以你唔明白呢樣嘢⋯⋯我唔會答你嘅嘢」。

他又反指林宇滔沒有做功夫,沒有深入研究《經屋法》以及該法案的分別,「你對我講嘅說話,我同一樣可以對返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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