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於2021年及2023年開隊接受經濟房屋申請,涉及十個地段,提供逾一萬個經屋單位。房屋局於今(31)晚七時許發稿指,按「新經屋法」批地溢價金是以建築面積計算,以建築面積計價,該等單位每平方米的平均售價約26,100澳門元(下同),即呎價約2,430元。
房屋局又在稿中指出,2021年經濟房屋申請,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的A1至A4及A12共五個地段,合共5,254個單位。去年經濟房屋申請,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則建於B5、B7、B8、B11及B12共五個地段,合共5,415個單位。
據房屋局公佈的資料,2021年獲接納申請表為9,796份,涉及6,477名申請人,其中最多為二人家團有2,334個;依次為三人家團有2,312個;四人個家團有1,480個;五人家團有304個。2023年的經屋申請將於今年3月17日結束,截至今日,局方收到4,314份申請表,其中3,599份齊備申請文件,其中兩人家團最多有933個,其次為三人家團有615個,而四人家團則有336個。
局方又稱,據2020年8月生效「新經屋法」相關規定,單位售價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故按「新經屋法」批地溢價金是以建築面積計算,該等十個地段的單位,以建築面積計價,每平方米的平均售價約26,100元,呎價約2,430元。
局方又提醒,未來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按原購入價售回給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