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水客散貨點 海關及藥監局搗破兩間場所非法賣藥

當局聯合行動查獲部份未獲藥監局預先許可進口及不具備進口准照的藥物。(相片:藥監局)

當局在掃水客散貨點時發現有兩間場所,除了涉嫌從事水客散貨活動外亦非法賣藥。海關及藥物監督管理局人員查獲14項藥物及兩項中成藥,合共189件產品,均未獲藥物監督管理局預先許可進口及不具備進口准照。

藥監局今(25)晚發稿指,局方持續關注關閘區水客散貨點涉及非法進口及無牌賣藥的情況。局方與海關人員於周三前往關閘一帶對多間場所展開聯合行動,發現兩間場所涉嫌從事水客散貨活動,涉嫌非法進口及未獲藥物監督管理局發給准照下違規供應藥物,共查獲14項藥物及兩項中成藥,合共189件產品,均未獲藥物監督管理局預先許可進口及不具備進口准照。

該局又指已按相關法規對所述場所涉嫌違規供應藥物或中成藥的情況依法立案跟進;此外,海關亦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對該等商號提起行政違法程序。

藥監局指出,根據現行藥物業活動及中藥藥事活動法律規定,場所必須獲藥物監督管理局發給相關准照下方可供應藥物、中成藥及中藥材,進口所述產品亦須獲藥物監督管理局預先許可及發給進口准照,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罰款澳門元70萬元,情節嚴重者更須負上刑事責任。

該局又提醒居民不應從事水客散貨活動,亦切勿購買來歷不明的藥物,有關藥物的安全性、質量及有效性均不獲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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