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升格個人資料保護局 個資辦:是否容許托兒所、安老院等場所裝CAM「未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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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今(24)日公佈完成討論《個人資料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並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該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將個人資料辦公室升格為常設部門個人資料保護局,成為隸屬行政長官運作的公共部門。有記者關注個資辦會否推翻資訊「敏感」定義,允許托兒所等公私營機構裝設攝錄設備。個資辦主任楊崇蔚回應指,現有人員在分析及研究情況,未有特別補充,而《個人資料保護法》內已有相關規定,若有最終結果會再公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配合「項目組」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個資辦)的重組工作,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建議將個資辦升格為常設部門個人資料保護局,將成為隸屬行政長官運作的公共部門。該局由一名局長及一名副局長領導,設有審查及行政財政廳,下設審查處,另設監察處。該法規自明(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張永春續指,個人資料保護局職責包括研究、評估及建議保護個人資料制度的整體政策及措施;具監察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遵守情況的專屬職責;按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規定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書;推動保護個人資料及私隱基本權利的宣傳教育;與本地或外地實體合作等。

為執行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原「項目組」由特區政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於2007年成立。

允許托兒所、安老院、殘疾院舍等公私機構裝設攝錄設備?
個資辦: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準
未有特別補充 有結果再公佈

有記者關注個資辦會否對托兒所、安老院、殘疾院舍等公私機構裝設攝錄設備事宜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書」,或會要求公私營機構裝設攝錄設備?

楊崇蔚回應指,上述「具約束力的意見書」是基於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的規定所設,即是與俗稱警方的天眼有關。而記者提到的公私營機構所裝的保安閉路電視或者其他錄像監視系統,仍需要遵守包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在內的現行法律規定。

他續指,根據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未來個資辦/個資局是「不會有一個有約束力的意見書」。

亦有記者提問,個資辦會否推翻上述公私營場所收集資訊的「敏感」定義,容許這些場所裝設攝錄設備,或有嚴謹措施保護敏感資訊供權限部門翻查?

楊崇蔚指,在特定場所裝設攝錄系統的情況,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有相關規定。正如早前政府新聞稿指,個資辦也關心該類場所收集資料的情況,已指示人員進行分析和研究,現階段未有特別補充,若有最終結果會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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