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收錢「拆案」今(13)日在中級法院進行第13日審訊。在上午的審訊中,一名曾被控「加重盜竊罪」周姓嫌犯的父親上庭作證。該名父親指出,兒子因為精神問題而對不同店鋪進行盜竊,自己對第二被告蔡秀英認識檢察院人員一事,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
該名證人又表示,在檢察院將兒子的案件歸檔後,蔡秀英向自己索取費用,因認為蔡想「要啲著數」,所以沒有支付。
江志被控伙同商人蔡秀英、第三被告、吳懷珠(蔡的丈夫)以及第四被告、律師關凱倫,在多宗刑事案件中涉嫌收錢「拆案」。上午庭有5名證人作證,下午有4名證人作證。
證人:兒子因精神問題以致長期犯案
在上午審訊中,周姓證人作證。周為蔡秀英朋友、周某之父親。周的兒子於2020年破壞兩間店鋪的鐵閘,入內盜竊財物,被控以「加重盜竊罪」,江志以未能確定被盜的具體金額為由,把案件定性為「普通盜竊罪」,且以被害人不追究為依據,將案件歸檔。
周父表示,因為兒子有精神障礙,不是首次犯案,而兒子自4歲開始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至今。醫生曾診斷兒子有「亞氏保加症」,判斷力不足及智力增長有限,「個腦大唔到」。
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問及周父為何不斷向蔡秀英傳送兒子涉案的文件。周父則多次稱蔡是自己的朋友,因為蔡開過律師樓,所以自己就去「諮詢下」。
蔡秀英稱自己認識檢察院人員 證人:半信半疑 聽咗就算
控方指出周父在檢院的證供與庭上不符。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宣讀周姓證人證供後,周父才承認蔡曾跟他透露自己認識檢察院人員,但自己「聽咗就算」,沒有太相信及在意。
周父表示,由於兒子長期犯案,所以亦不想浪費金錢聘請律師,反而想兒子到院舍居住。在兒子爆竊後,自己到事發店鋪賠罪致歉。「因為我個仔次次出事呢,我都同鋪頭求情嘅」,而蔡亦幫助自己草擬求情信。
周父又指,在兒子案件歸檔後,蔡秀英自己索取一至二萬元澳門幣,而當時只認為蔡是想「要啲著數」,自己亦不信只要用一至二萬元澳門元就可以「將案件搞掂」,所以沒有支付。
蔡秀英於庭上澄清,自己沒有要求周父支付一至二萬元,並指自己在案件歸檔後便沒有再跟進。
助審法官陳廣勝問及,周父因兒子長期犯案,已有不少寫求情信的經驗,但為甚麼仍要諮詢蔡秀英,且將案件相關文件,透過電話傳送?難道不怕資料外洩?周父則稱,自己只是「諮詢下人(蔡秀英),冇諗過咁嚴重。」
店鋪東主:因周某有精神問題才選擇原諒
店鋪東主朱姓證人表示,在員工的通知下得知店鋪被爆竊,及後周某的父母到店鋪向員工求情,指兒子心理狀況不好才犯案,故自己原諒周某,「覺得他(周某)是個小孩子」,雖然他聲稱損失一千元,但維修費、因突然休息而損失的營業額卻不只一千元。
朱姓證人指出,自己之所以原諒周某,是因為他有精神障礙,否則就會提告。
江志幫助朋友遠房親戚取得劉海貴4百萬雲石工程 證人:大家鄉里互相幫忙
庭上針對江志朋友取得劉海貴的雲石工程生意而傳召證人作供。劉海貴的姐姐、劉姓證人指出,訂購雲石是由裝修工程公司的部門決定,而當時就選擇了江志朋友的雲石工廠。自己記得與該公司的第一宗雲石生意是400萬元。
江志稱劉海貴為其好友,而劉為案中第二被告蔡秀英的「契仔」,亦是裝修工程公司大股東。
她又表示,公司對雲石有設計及技術要求,需要送草圖給工廠,再與員工接洽。
江志的朋友、蔡姓證人在作證時表示,自己知道劉海貴經營工程生意,但與他不熟。有次向江志介紹自己的遠房親戚許某正經營雲石工廠,於是江志給他劉海貴的電話號碼。
蔡姓證人表示,他們自己接洽工程事項時,自己沒有插手,只有在工程談成後向江志道謝。
他又指,相信因「大家鄉里互相幫忙」,江志才替許某問及工程公司是否需要訂購雲石。
許某表姐的前夫、鄭姓證人表示,許某曾借用自己的澳門公司,與中建簽約承接雲石生意。自己不清楚許某與劉海貴的公司的合作狀況,但自己則無收到雲石工程的款項。
江志將一宗涉及180萬元籌碼的「賭底面」及加重詐騙案件歸檔
下午的審訊圍繞2014年發生一宗的「賭底面」及加重詐騙案件,該案涉及180萬元的賭場籌碼被扣押,該案最後以歸檔結束,而籌碼則由「賭底面」中另一方取回。下午合共4名證人出庭作供,其中有三名分別姓陸、陳及蔣與案件有關,曾列為嫌犯;另一名蘇姓證人則介紹陸給蔡秀英認識,該案件由關凱倫處理。
其中,陸姓證人在庭上稱,經蘇姓證人認識同樣在做沓碼的蔡秀英,自己亦到蔡的找換店換錢。後因自己及兩名下屬,即陳及蔣被控「賭底面」及加重詐騙罪。經蔡介紹認識了關凱倫,並支付關六萬元律師費,即每人二萬元。
該名證人又指,自己主動找「英姐」(蔡秀英)來幫忙找律師。被問及為何相信初出道不久的關凱倫,該名證人因關為朋友「英姐」所介紹,且收費「平」。
庭上陸姓證人曾推翻自己早前經檢察院確認的口供,否認自己曾指,在認識蔡秀英後,「聽聞蔡可以幫人拆案」。後經檢方代表郭婉雯提醒後,證人則確認早前口供。
另一名蘇姓證人在作證時指,經蔡秀英及吳懷珠認識關凱倫,曾聽聞蔡秀英認識很多人、經營律師行,所以認識檢院人員都「不出奇」,但自己則認為蔡「吹牛」的成份多,所以當自己犯案時都沒有找蔡。
他又指,自己亦有大概7、8年沒有聯絡蔡秀英及吳懷珠,亦曾登報澄清與蔡及吳、以及劉海貴的關係。
在下午審訊,蔡秀英表示,僱用蘇姓證人的陳姓商人曾與自己一齊沓碼,輸錢「唔認數」,因而四周「唱」自己識得江生,「如果我識得江生,都唔周圍唱」。
今日上、下午庭審於十時開始至下午五時許結束,案件將於本周三(15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