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江志在檢察院告知第二被告電話號碼

中級法院今日繼續審訊助理檢察長江志涉收錢「拆案」,聽審市民在上午審訊完結後離開法院。

中級法院今(8)日繼續審訊助理檢察長江志涉收錢「拆案」,在上午審訊中有曾涉嫌假結婚案件的疑犯作證時表示,認出第一被告江志曾在檢察院向她提供第二被告蔡秀英的聯絡電話。

 

江志被控伙同商人蔡秀英、吳懷珠(蔡的丈夫)以及律師關凱倫在多宗刑事案件中涉嫌收錢「拆案」,成功協助嫌犯/涉案人脫罪、減輕刑罰、達成和解或取回扣押物等。今上午合共三名人士作證,涉及江志處理的兩宗案件。

 

上午的審訊涉及兩宗由江志在2014年處理的案件,一宗涉投資移民,另一宗涉假結婚,兩案皆以歸檔結束。涉案人收到懷疑由江志提供蔡秀英的律師所卡片或蔡的聯絡電話。證人指出,一案的收費為幾萬或十多萬元,另一案則為五萬葡幣,均認為當年所付的律師費。

 

證人:剛離開口供房 收到江志提供的電話號碼

 

一名涉嫌假結婚案件的鄭姓證人在庭上作證時稱,自己在檢院錄完口供後,離開口供房幾步時有男人向自己提供一個電話號碼,而該人則是江志,電話號碼則是蔡秀英電話號碼。

 

其後,該名證人亦撥打有關電話號碼,因認為檢院人員不會騙自己。證人在庭上亦認出蔡秀英,又指蔡比以前瘦了。

 

鄭姓證人又稱,自己亦曾來到蔡秀英的律師樓,不記得當時在場的人士是否有第四被告關凱倫,至於有關案情或提交所需文件,自己則只與蔡交代及在蔡的珠寶行放低文件。

 

她又表示,在律師樓第一次見面時,蔡秀英要求收費五萬澳門元現金,不接受銀行過數,「所以我都考慮咗一個星期才搵佢(蔡)。我老公話澳門應無問題,唔似大陸。」之後,自己則支付了五萬港元,而蔡則有「補水」。

中級法院今日繼續審訊助理檢察長江志涉收錢「拆案」,部分被告代表律師在上午審訊完結後離開法院。

 

父子作證 父稱曾收蔡秀英律師樓卡片

 

涉及投資移民案件中,有蔣姓父子作供。蔣姓父親在作證時指,自己在當年在檢院錄完口供後,在檢院門口收到由負責錄口供人士提供蔡秀英的卡片;而在回應主審法官、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提問時,又指自己是在錄完口供,仍在檢院內便收到卡片,至於該人員為樣子如何則忘記了。作證時,該名證人又時常稱蔡秀英為「蔡律師」。

 

蔣姓父親回應助審法官譚曉華提問時表示,雖曾找到其他律師,但認為「蔡律師喺裡面有幫助」。

 

蔣父被控涉嫌以虛假文件助非親生女兒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在庭上,蔣堅持女兒為親生,按法定程序申請來澳,有權取得澳門居留權。自己為家庭和諧、不想傷害太太及女兒,當年決定不驗DNA

 

多名法官質疑為蔣父為何沒有選擇驗DNA以證明親子關係,一來不用支付較多費用,亦不用冒敗訴風險。

 

在回應助審法官陳廣勝問及,是否還記得當年向檢院就事件所提交的「求情信」內容時,該名證人則稱自己不記得。

 

蔣姓父子在向廉政公署作證供時均表示已支付三十萬律師費,且在檢院確認有關口供,在今日審訊時,蔣姓父親則稱自己只是給了兒子幾萬或十幾萬,再囑咐其處理案件,至於實質上付了多少費用,自己則不記得。而兒子在作證時稱,因為當時自己「好爛賭」,常問爸爸要錢,自己亦對這三十萬元費用「不清楚」,但自己有付費,實數則不記得,亦忘記何時支付有關費用。

 

蔣姓兒子又指,自己在廉署錄口供時曾表示「唔記得三十萬的事,廉署人員話寫到落下唔緊要」,而在檢院確認口供時自己「可能誤解」。

 

隨後,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郭婉雯指,自己曾多番提醒該名證人,要其清晰其口供內容,再確認證供。該名證人則表示,以檢院確認口供的為準。

 

蔡秀英代表律師問及會否認為有關費用為「疏通費」,蔣姓兒子則認為費用為律師費,「在香港、澳門應該無疏通呢樣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