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證人:江志處理的部分案件先由自己決定起訴或歸檔批示 法官:不認為越權?

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拆案」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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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11月6日 22:22

「江志案」今上午庭審結束,聽審市民步出終審法院。

中級法院今(6)日繼續審訊助理檢察長江志涉收錢「拆案」。有曾為擔任江志助理的檢察院人員作證時指,任職助手期間在江志的指示下,自己曾為其所處理的案件草擬起訴書及歸檔批示,而部分案件更先由自己決定起訴或歸檔,其後再交予江志,惟不知道其有否更改。有為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擔任助理的證人亦表示,自己曾在黎裕豪的指示下草擬起訴書。

多名助審法官質疑證人以技術人員在做司法文員、甚至檢察官的工作,有否覺得越權、不符合法律規定。

在上、下午審訊中,合共有6名檢察院人員作證,主要圍繞江志如何處理案件以及查閱案件事宜。在上午庭審中,有兩名證人曾為江志的助理,時間由2017年至2022年1月,即江放無薪長假前。而在下午庭審中,其中兩名證人分別是江志、黎裕豪的助手。

證人:江志承辦的部分案件 先由自己決定起訴或歸檔 最後未知有否更改

一名陳姓證人為檢院的技術輔導員,2017年及2018年任江的助手。該名證人在回應江志代表律師時表示,在擔任江志助手時,江志會叫自己為其承辦的案件起草起訴書或歸檔批示,而部分案件更由自己決定起訴或歸檔,有些案件江則指示如何處理,所有案件最後都由江來做判斷。

她又指,自己亦不知道江志最後有否更改這些由自己所做的決定,因江會直接拿著記載案件結果的「手指(USB)」交返檢院第二科跟進。

證人:重要案件江志先出現口供房 其他檢察官有時錄口供都不出現

該名證人又表示,自己約有一年時間為嫌犯錄口供,在錄口供的過程中,江好少出現。

她又稱,江志只有在重要或其重視的案件才會到口供房。據自己所知,二科有其他檢察官有時在錄口供時都不出現。

她續稱,江志會以鉛筆在紙條寫下人名,以「口頭」指示要求自己去查閱非其承辦的案件,次數不多,惟不記得具體數字,而江則沒有講明查閱這些案件的理由。得知在沒有書面指示下不能使用查閱案件的系統,為了「保護自己」,在查閱後刪除自己的姓名。

法官質問證人有否覺得越權

其後,法官蔡武彬質問陳姓證人有否認為自己已越權以及不符合法律規定:以技術輔導員,去起草控訴書及進行詢問等原屬司法文員、甚至檢察官的工作。

蔡武彬又問該證人,若自己被辦公室去叫做違法的事情是否都會遵照。

陳姓證人在回應蔡武彬質問時表示,當時自己沒有「感覺」,因檢院有不少行政人員都是這樣做。

該名證人在回應另一名助審法官陳廣勝提問時指,草擬起訴書或歸檔批示是江志安排自己做的,而非辦公室,但強調「唔少數的行政人員做緊(草擬起訴書或歸檔揭示)」。

陳廣勝亦問及為何在明知沒有書面指示仍操行江志查閱指示,該名證人則指,以為江是為了合併案件而叫自己去查案。

多名法官質疑證人職權範圍 證人反駁法官:你可以要求政府更改招聘標準

在下午庭審中,有兩名證人作證時亦指出,自己皆以「行政文員」身份去草擬起訴書。陳廣勝亦多次質疑該兩名證人,為何行政文員可以草擬起訴書。其中張姓證人,即檢察官黎裕豪的助手稱,自己作為檢察官的「助手」,只是負責協助檢察官處理案件。

他又回應陳廣勝質疑指「法官(陳廣勝)你這個想法很好,你可以這樣子要求政府這樣子招人啊。」張姓證人又舉例指出,其他司長的批示,也非司長本人所寫。所以他認為自己負責草擬檢察官的起訴書是合理的。

助審法官、馮文莊回應證人指,政府官員有專屬顧問幫忙寫批示,且張姓證人非司法文員,所以由他負責草擬起訴書,其起訴書之合法性成疑。

陳廣勝亦回應指,張姓證人沒有職權去寫起訴書,並希望他「返去睇下法律」,並好好反省自己在庭上的態度。

「江志案」今下午續審,有市民到庭聽審。

證人:放無薪長假前江志200宗涉聲明異議案件未處理  提打開辦公室窗透氣

在上午審訊中,檢察院擔任翻譯的楊姓人員在作證時表示,江志在放假前有約200宗涉及聲明異議的案件未處理,需交由其他檢察官跟進,而自己就是為了協助江加快處理案件故調任其助手。

他又指,江志在放無薪假前又叫自己偶爾打開其辦公室窗戶透氣。在得到辦公室批准,自己會入其辦公室打開窗戶透氣

該名證人表示,由2019年至江志放無薪長假前都擔任其助手。在擔任助手期間,江志會叫自己起草起訴書、歸檔批示及假釋批示等。江志亦會以「口頭」方式要自己到其他科借閱檔案。

證人曾向江志建議整爛侵權皮帶扣 取出鑽石 涉案人後以檢院提出一樣建議

與江志同一科工作的趙姓證人在上午審訊中表示,在一宗由江志處理涉侵權商品的扣押物後續工作,有關物品為「H」形狀名牌、鑲有鑽石的皮帶扣,而當時自己向江建議打爛該扣以取出鑽石。

其後,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問及該證人會否因為該案歸檔後,涉案人以此方式向檢察院申請取回鑽石而感到「奇怪」?而證人回應時指,自己沒有通知涉案人,現在覺得「奇怪」。

江志被指在處理一宗涉及其好友劉海貴案件時,沒有按一般程序將劉移交警局,疑犯律師反問有藍卡、且無明顯犯罪蹟象是否要送警局。對此,該名證人回應時表示,一般涉非澳門居民案件都會再交給警方跟進。

檢察院:檢察官梁文英的證詞或影響檢院的形象

另外,郭婉雯向法庭申請提供日前證人、檢察官梁文英的證詞錄音。檢院表示,雖然梁的證言未達致作假證,但可能影響檢院的形象以及公務員必須遵守的忠誠,希望將事件通報檢察官委員會。

梁文英在早前作證時常以由於事隔時間長,自己「唔記得」、「沒印象」以及「真係無印象」回應。

郭婉雯亦檢舉一名陳姓證人、檢院人員作虛假證供、袒護他人。就「H」形狀名牌侵權案,該名證人在上周五作證時表示,當時品牌鑑定人沒有前來鑑定,而檢方則出示鑑定的記錄。

 今日庭審於10時開始至下午4時許結束。案件本周三(8日)上午10時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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