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表曾多次表示今(2023)年內有機會重新開放新一期經屋申請。今(18)日特區公報第38期公佈調整經屋申請每月收入及資產淨值上限,下限數字維持不變。與2021年發佈規定相比,申請家團每月收入上限均下調約7%,而資產淨值上限下調約10.5%。
據第15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後的經屋申請每月收入下限維持不變,上限較2021年規定均下調約7%:1人家團的每月收入上限由2021年規定之38,350澳門元(下同)下調至35,650元;2人或以上家團每月收入上限由2021年規定之76,690元下調至71,310元。
而經屋申請家團的資產淨值上限均較2021年規定數字下調約10.5%:1人家團資產淨值上限由2021年規定之1,254,900元下調至1,122,200元;2人或以上家團資產淨值上限由2021年規定之2,509,800元下調至 2,24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