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與 MeToo

早前台灣及香港曝光一單又一單 MeToo 事件,在台灣更成為一場持續的社會運動。一時間,好多人心目中形象很好、或一直陪著自己長大的知名人物,要麼成為指控者,要麼深陷被指控涉嫌性侵的泥沼中,讓人如夢初醒又或很難適應。

《論盡》邀稿時,便與其編輯稍聊起本澳同志界的 MeToo 事件。不知應懷著歉意還是感恩的心,坦誠相告本會暫未有認識個案或接收過相關資訊,未能協助媒體提供受訪個案。

回顧本地性教育,以往學校基礎課程關於性的自我保護方面甚是不足。小時上課有關認識身體的記憶只限於:身體各個部份──當中包括性器官──位置和功能是甚麼,甚少提到要何時和怎樣保護自己。建立性的自我保護意識,至少對部分成年人而言,要歸功於香港的廣告、電影和那個現在被很多年輕人唾棄的電視台。

從教青局上載的課程大綱或內容可見,現時學校基礎課程的確多提了一些性的自我保護內容,值得鼓勵。然而,與同志有關或特定面向同志群體的內容,暫未見有大進步。(如有錯,請教青局聯絡一下,我們好樂意瞭解多些。)

澳門彩虹參加2018台灣同志遊行。圖片來源:澳門彩虹

澳門彩虹參加2018台灣同志遊行。圖片來源:澳門彩虹

事實上,MeToo事件於受害者而言,固然已經難以面對,對同志而言更是多一重挑戰。從網上部分言論不難發現:人均本地生產總值曾處世界前列的澳門,竟有部分人對於性侵受害人的態度仍是好可怕,如曾有網民懷疑受害者很想被性侵,因被害者在巴士上被摸了二十分鐘也沒有反抗。

正如上述巴士遇性騷擾事件時,受害人報警前必然有很多細節須考慮:會不會是誤會?萬一是怪錯好人,怎麼辦?如果車上沒人肯幫忙?若對方有武器?報警的話,要全車人留下來,會否阻礙其他乘客又或被他們責怪?當然,並非每個受害人在此情況會有這麼多考慮,但的確有些人會憂慮。

然而,涉及同性的MeToo 事件或更為尷尬。例如男職員被男上司性騷擾,首先要考慮的是有沒有人相信。這「有沒有人」的範圍很廣,包括但不限於朋友、家人、同事、公權力調查單位。不難想像,當說出「我被男上司性騷擾」時,換來的反應很大機會是:「吓?會唔會係你諗多咗呀?」,而非「吓?咁你有冇受傷?」

於同志而言,或有多一重考慮,就是會「被出櫃」。

若 MeToo事件發生在一班有新、舊友人的大夥慶生活動中,友人相識但熟絡程度不一,而且清一色為男同志。大家話題與經歷較類似,氣氛也熱鬧,但期間若有其中一人被性騷擾,必然是煎熬一番、考慮是否大動反應。試想:若受害人報警,同場的所有參加者會一併「被出櫃」。撫心自問,若身為當事人,能否承受成為標靶的壓力?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 MeToo 事件涉及跨性別人士亦不見得簡單。由於特區政府還未「研究到」怎樣更改跨性別者的身份證性別標記,故即使當事人已在外地完成一切手術,「對不起」,他╱她們的身份證上都還是標記著原生性別。那麼如果「被MeToo」 而又決定報警的話,受害人必須先承認自己的跨性別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單想像周圍的目光也已是夠難受,還未包括可能出現、來自部分公眾的指責和取笑。(如要了解澳門跨性別情況,歡迎查閱《論盡》有關報道。)

總括而言,若遇到令自己不舒服的動作或語言時,必須明示,無論上床前或床上。沉默不代表同意,立場清晰至為重要,只有「yes」才是「yes」。當下或尷尬,但若不說清楚,其後自責、痛苦更不足為外人道。

當然,本澳社會對不同的性別身份和性取向的人是否有足夠的愛,這又是另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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