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偉龍夾屋規劃社區設施用地減少 李靜儀促完善設施配套規劃並設定標準

偉龍馬路地段 。

特區政府早前公佈氹仔偉龍地段用於發展夾屋項目,本年五月城市規劃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鄰近偉龍馬路及雞頸馬路的住宅項目土地規劃條件圖。工聯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李靜儀表示,偉龍住宅項規劃社區設施用地減少,當局應完善設施配套規劃並設定標準。

氹仔偉龍馬路及雞頸馬路興建夾屋地段曾擬用於建豪宅,後因證實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而被當局收回,並計劃建公屋。特首賀一誠去年表示,該地段將轉為興建夾屋,而選擇把原計劃建公屋轉為夾屋,主要考慮有很多年輕人在路氹城工作。有關部門將循私樓模式設計,單位總量有望維持4,000多個,或稍為下調。然而,自政府開展偉龍公屋項目以來,不少社會意見指出,該地段周邊有污染、噪音、垃圾焚化、交通擁擠、四周社區設施不足等問題,並不適合用作住宅區。亦有意見指,現時政府土地儲備充裕,望可以另覓土地興建這批公屋。

李靜儀在書面質詢指出,該項目土地規劃經多番變化後,雖仍以住宅為主,但戶數有所縮減至不足四千個,而社區設施的面積較原來大幅減少至僅有1,500平方米。李靜儀關注該新住宅項目離市中心較遠,未來是否有充足配套設施,滿足住戶的生活和出行所需?

她又稱,是次政府呈交城規會的規劃中,偉龍住宅項目的配套社區設施的面積大幅減少,但附近欠缺其他社區設施作支撐。

李靜儀又指,早在2021年政府向立法會介紹調整規劃的方案時就提及,該項目單位數量會減少,亦強調公共設施大樓規劃不變並會優先上馬。該大樓規劃有15層,設有巴士站、停車場、街市及熟食中心、商業用途、郵局、社區設施、體育設施、醫療設施等。

她續指,當局應確保新的規劃能夠滿足未來偉龍住宅項目的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以及建造設施時有哪些指標作為評估標準?她又問到,在縮減社區設施面積後,有關公共設施和社會服務項目的分佈和佔比如何?

她以石排灣公共房屋為例,早期項目落成及居民入住時,同樣有巴士路線和班次不足、商戶少和社區設施遲遲未落成的問題,兒童遊樂及康體設施數量也難以滿足居民。

李靜儀又表示,現時本澳缺乏具體的土地規劃標準,在居住密度大的區域一直有多種問題,如社區設施不足、設施落成時間滯後和商業配置有限、前瞻性不足、低估區內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需要等。

她認為,本澳可參考其他地區經驗,在規劃城市及詳細分區用地時,制訂不同區域社區設施的數量和設置的項目指標,以利規劃部門客觀考量興建規模和次序,滿足社區發展需要。她亦例舉香港的城市規劃經驗設有規劃標準與準則,列明政府須釐定各類土地用途和設施規模、位置及用地規定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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