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場諮詢會 逾百人發言 全無異議 發言內容均強調「愛國愛澳」

特區政府今晚就修兩選舉法進行第八場諮詢會,亦是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不少市民在出席諮詢會後合照,亦有市民自拍。

特區政府為修兩選舉法舉辦諮詢會,昨(3)日完成最後一場。該場諮詢會發言者所提及的同容與前面數場同樣,且全數發言人均高度贊同及認可當局修選舉法決定;亦有發言人表示修法要求是「天經地義、無庸置疑」。

八場修選舉法諮詢會 發言者均強調「愛國愛澳」

綜觀八場修選舉法諮詢會,僅兩場為公眾諮詢,其餘為專場。每場發言人數多為15人,逾百名出席者發表意見,均對修兩選舉法的方向及內容,如建議增審查制度等,全無異議、十分贊同。

恰巧的是,各場諮詢會合共逾一百名發言人的意見,均表示對修兩法「高度」贊同,認為修法決定可「穩定」澳門社會,落實「一國兩制」及完善「愛國者治澳」。期間亦有發言者提及對參選人/候選人審查由維護國家安全會執行是必須的;亦有意見關注刑事化「公然煽動不投票、投白票及廢票」、將參選人禁宣傳期提前及建議政府重視普法宣傳等。

昨晚是第八場諮詢會及最後一場面向公眾的諮詢會,約有180人出席,有40多人報名發言及抽出15名民眾發言。

發言者:要求參選人「愛國愛澳」是「天經地義、無庸置疑」
張永春:《保密法》已交立法會

發言者、執業律師劉小翠。

在昨晚的公眾諮詢場,執業律師劉小翠發言時稱,修兩法可「保障澳門社會與時並進,落實一國兩制基礎,更符合國家發展大局」,個人「十分認同」修法決定,而當局交由國安委負責參選人/候選人資格審查「有好強嘅必要性」。

她續指,修法要求參選人及選舉委員會人員必須是「愛國愛澳」人士,「呢啲要求係『天經地義、無庸置疑』」。

她又建議當局,審查「七項標準」中應加入「有關洩露國家機密同國家秘密嘅標準」,並且應以制度定義「愛國愛澳」這個情感強烈的詞彙,「唔同人對國家、對澳門嘅感情都有唔同嘅表達方式,所以好期待可以再將呢個標準進一步法定化,令澳門社會同執法者可以更好把握當中尺度。」

有關參選人審查「七項標準」中是否應包括「洩漏國家秘密」等考慮因素?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稱,雖未明確寫出標準,但「七項標準」其中有一項寫到「違反《國家安全法》」亦會被視為「不擁護、不效忠國家安全法」。

他續指,新版《國安法》剛剛通過,新法第五條規定非法洩漏或主動公開國家秘密等行為將會被《國安法》處罰,即若被審查有相關行為,應可被包含在「七項標準」中。而具體「國家秘密」定義亦收錄在《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該法已交由立法會審議,望近期可通過。

發言者:愛國愛澳必須由青年教育做起

發言者黎俊滔。

另一位發言者、青年學生黎俊滔亦「極度認同」修兩法決定,指「國際環境形勢嚴峻,好多西方國家企圖不斷干涉我哋國家嘅內政」。

他除了建議政府活用「一戶通」和其他電子程序協助選舉流程外,同時應「確認權力掌握係我哋嘅愛國愛澳者手中」。

他續指,「愛國愛澳」必須由青年教育做起,「習主席提出,『青年強則國家強』,而國家強澳門先可以安定繁榮。」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青年教育上,以更多活動、堅持不懈向青年灌輸正確價值觀,去培養青年「愛國愛澳」精神。

發言者:不投票、投白票是「反社會、仇恨社會行為」

發言者許世儒。

發言者許世儒亦同樣高度認同修兩法。他指出,澳門近期遊客增加,又遠離戰爭,未來經濟恢復可期,「但大家應記得香港『拉布』對立法會造成嘅阻礙,佔領中環嘅鬧劇,當時仲有人係FB話『不如大家佔領新馬路』,根本唔知係為咗乜嘢。」

他續指,網上煽動言論如「美國因為新冠疫情死咗一百萬人嘅情況下,仲有人係網上話澳門居民唔好一齊去打疫苗」等,煽動言論的負面效果將由澳門居民承受,而修法對參選人進行審查和確保愛國者治理是「完全有必要」。

他又建議澳門直接複製「國際經驗」,如「美國已經立法限制外國政治捐獻,都對參選人經濟來源進行審查,係歐洲嘅議會會對煽動情況起訴議員,德國都對煽動同影響選舉嘅情況會剝奪選舉權二到五年。」

他又認為,複製、使用這些機制可體現澳門「法治」精神。

許世儒又感謝當局進行修法工作,並最後補充稱,若有人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是一種「反社會、仇恨社會行為」,公民若去投白票、廢票,則是浪費寶貴時間,「你投廢票或白票講真不如去松山跑兩個圈。」

諮詢會發言中 暫未聽到不同修法意見

在當局公佈修兩法建議時,新聞發佈會上曾有媒體就新增國安委審查參選人的機制詢問當局,修法後如何保證有關對參選人的審查是透明和公平進行?審查機制有回溯期,若審查有一次不通過,而該人士又無權利上訴,如何在下一次審查確保有通過的可能?這類問題在近日數場公眾諮詢場均沒有發言者提及及追問。

修法公開諮詢期將於本月29日結束,核心修法建議是否能引市民關注?或最後都只是「無關痛癢」、法案就如修法諮詢文本所建議的送至立法會並「順利」通過?相信答案好快便揭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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