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計劃本月生效 獲批可享本澳居民同等福利 賀一誠:澳門要在激烈人才競爭中求存共贏

 

行政長官賀一誠在人才發展委員會全體會議上發言。圖片來源:新聞局

身兼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人才委)主席的行政長官賀一誠於今(4)日人才委員會本年度首次全體會議中指出,「澳門要在激烈人才競爭中求存共贏」,期望人才委員會可透過新協調和執行機制,助力澳門引進經濟發展所需的緊缺人才,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於本月一日起生效,特區政府亦公佈計劃在八月陸續公佈各類人才引進計劃詳情。人才發展委員會今召開全體會議,討論及議決按人才引進專業或產業範疇,組成四專責小組,以及臨時性質的高端人才計劃專責小組。

賀一誠在會議上又指,近年因複雜國際形勢,本澳人才流動受影響,政府正加快推進「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配合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回流並行的政策,以支持澳門社會和經濟長遠發展。

人才委秘書長周昶行受訪表示,四個產業專責小組分別包括「大健康、高新技術、現代金融、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預計八月公佈計劃的申請細則和審批標準。

他又指,本澳所有人才引進每年共享約一千個名額,該名額為總量且是指引性數字,有「調整」空間。

他又強調,若該階段申請人資格不足,不會刻意「填滿數字」,未來會定期在專頁公佈引進人才的數量,以及不涉及身份訊息的學歷、所屬產業、人才種類等資訊,

獲批人才及家團成員享與澳門居民同等權利及福利

人才引進制度圖文宣傳。

《人才引進制度法律》於七月一日起生效,兩配套法規分別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人才發展委員會》亦於同日生效,將於八月陸續公佈各類人才引進計劃的詳情。獲引進的人才及其家團成員將享有與澳門居民相同權利及社會福利,包括低稅制、15年免費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享有澳門護照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的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

該制度設有分為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三類,其中只有「高級專業人才」規定須常居澳門,而其他兩人才計劃獲批人員,並未規定必須居澳。

另外,若為研究開發的科研人才可向特區政府申請科研資助;引進的人才可依法享有相關的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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