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3)晚就有關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舉行最後一場諮詢會,行政法務司司張永春在總結「過去兩個多星期」諮詢期間所聽到修法意見時稱,「就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參選人以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社會各界表示高度讚同,認為這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確保澳門特區繁榮穩定、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當局從上月15日起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展開了公開諮詢,今晚進行第8場諮詢會,亦是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當局一共舉行8場諮詢會,只有兩場公眾場,其餘為由部分界別代表、官方諮詢組織成員以及政府代表等出席的專場。
張永春在今場諮詢會致辭中表示,「在之前兩個多星期的時間裡,社會各界透過多種渠道,就修改兩個選舉法諮詢文本提出的修法建議積極發表意見」。
他指出,社會各界「高度贊同」設立資格審查機制,「社會各界皆表示支持」將資格審查的標準制度化、法定化。
修法諮詢文本建議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參照2021年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訂定的七項準則對行政長官、立法會參選人等進行資格審查;若有關人士被DQ(取消資格)後,亦不得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被DQ後亦須經一定時期「禁選期」才可再參選。
他又續指,對於「禁選期」的時間長度,「多數意見認為應該不少於五年,以達到『暫停一屆參選』的實際效果。」
張永春又稱。修法諮詢文本議建議將公然煽動不投票、投白票、廢票的行為刑事化,以及增加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處罰對象的建議,「社會各界對維護選舉秩序、打擊違法行為的修法方向表示認同」。
張永春相信,此次修改兩選舉法,「可以使到澳門特區的選舉制度更加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更加切合澳門社會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