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19)日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首場公開諮詢會,亦是第一場專場諮詢。約2小時30分鐘的諮詢會,除了約半小時介紹修法建議外,餘下的近兩句鐘,共有21名來自多個「愛國愛澳」社團代表提出意見和建議。惟除了一片極力贊好聲外,並無異議。
據政府,約200名人士出席該專場諮詢,包括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院長、主要官員、檢察長、行政會委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主要官員辦公室主任、特區政府各局級官員以及不同界別社團和協會領導及代表。該場諮詢會由多名政府代表主持,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
諮詢會期間,發言人較多關注有關政長官參選人及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以及將「公然煽動他人不投票、投空白票或廢票」刑事化。(見另稿)
據修改兩選舉法的諮詢文件,特區政府建議,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選委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應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檢視上述人員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審查完成後,由國安委就審查結果發出的「存在不擁護或不效忠事實」的審查結論意見書具有約束力,選舉管理委員將會因應審查結論意見書,剝奪審查不過關的參選人/候選人後續選舉資格,宣告有關人員「不具被選資格」的決定,而且不可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若禁止參選期間結束後有關人員有意再參選,則須再次接受資格審查。
政府又建議在 2021 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期間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所制定了「七項準則」以審查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訂明哪些行為及表現屬於事實證明有關參選人「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於2021年立法會直選,立法會選管會便以該「七宗罪」取消(DQ)了20非建制派的候選人的資格。
政府又建議將選舉期間「公然煽動他人不投票、投空白票或廢票」的行為定性為刑事不法行為並加以處罰,以預防和打擊選舉中的違規行為。
21名代表來自14社團及協會 發言代表「身兼數職」
諮詢期間有14個社團及協會的代表發言,該等社團分別為中華總商會、歸僑總會、街總、銀行公會、中華教育會、工聯、律師公師、婦聯、廠商聯合會、工程師學會、法制研究會、新青協、學聯以及童軍總會。多名發言者都身職數職,有些既是立法會議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亦是社團領導;亦有的是行政會成員,又以社團代表發言;亦有發言者為委任議員或間選議員並以社團/公會代表發言。故此,同一團體會有二或三人發言。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為首名發言者,他亦是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及中華總商會(下稱中總)副會長。立法會副主席崔世昌亦發言,他亦是澳區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及中總會長,而擔任行政會委員的中總理事長馬志毅亦發言。故此,中總共有三人發言。
高開賢發言時指出,自己認同及支持兩項選舉法的修法,現時立法時機適合,立法取向具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他又認為是次修法建議充分體現了中央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和特區行使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統一」,亦體現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與特區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有機統一」。
除了中總有三人發言,街總亦有三人發言,包括該會會長、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及街總副理事長張淑玲。
代表中華教育會發言的有兩人,有委任議員高錦輝及該會的秘書長岑耀昌。間選議員葉兆佳代表銀行公會發言,另一間選議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則律師公師主席發言。
委任議員胡祖杰以工程師學會會長發言,胡亦兼任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學會、運輸及交通工程協會及澳門樓宇檢測學會會長。行政會委員周永豪則以代表青年社團新青協發言。
整個諮詢會約5時35結束,約5時起,現場已見不少空凳,亦見有出席者持續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