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體育基金審批未符規範 管理不完善  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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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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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6月10日 1:01

2021年澳門國際馬拉松留影。圖片來源:體育局網站

隨著本澳經濟活動漸復常,特區政府亦多次強調以「旅遊+體育」作為招徠,視支持體育事業發展為長遠的施政方針,亦持續向體育基金投入資源,以合辦多項國際賽事。昨(9)日審計署公佈《體育基金的賽事資助》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下稱報告),抽樣審查14個受該基金資助的賽事,結果顯示體育基金在賽事資助的審批與核銷工作中均存在把關不善,隨意性比較高,甚至造成多付公帑的情況。

體育局發稿回應稱,局方會針對報告內容持續作出檢視,重新審視相關資助發放的內部工作指引,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盡力做好體育範疇內每項工作。

報告指,體育基金在 2018年至 2021年共資助 57個總會,以舉辦本地及國際大型體育賽事,四年共發放賽事資助金額約 1.37億澳門元(下同)。在實際把關執行方面,審計署抽查了14個舉辦賽事的資助樣本進行審查,但沒有在報告內公佈這些賽事名稱以及負責舉辦的體育總會。

基金審批膳食費、人事費把關寬鬆

審計署指出,受資助的體育總會在餐宴、膳食、 人員等開支類別均有不符合規範的情況,批體育基金在審批資助上把關寬鬆。

據報告,該基金在審批餐宴及膳食資助的人均金額時,某些高規格賽事人員可在酒店用餐,一日膳食費高達700元,而另一類賽事人均膳食費只獲一日150元,基金審批不同項目明顯差異;也有餐費超支但仍獲審批的情況。

審計署又指,體育基金審批資金予總會聘請賽事秘書時,沒有索取充分資料把關,如受僱秘書的工作內容和時數等;亦有情況顯示是聘請一個收取接近全職薪水的秘書,僱員身上卻同時有其他兼職。

資助核銷未符合規範文件  拖欠餘款長達三年未退還

報告又指,在核銷及退回補助餘款時,甚至有總會在審核過後482天才退回餘款,也有在935天後仍未退回餘款的情況,跟進餘款的進度落後。

針對受資助總會的核銷工作上,報告指明顯存疑的個案,例如某工作人員前三次來澳住宿平均花費一千元,在第四次住宿卻花費9,100元。亦有情況顯示有賽事的實際參與人數較預計減少近三成,由於酒店提供的房間及餐飲數量屬定額不可調整,故相關費用最終按預計人數核銷。甚至也有一張單據核銷兩次,或是單據內容明細如用餐費、乾洗等客房費用,一併合在住宿費中核銷。

報告引述基金稱,大部分賽事均存在預計與實際人數不同的情況,故認為有關做法沒有不妥。基金在核對上亦存在各類缺失,包括沒有發現一單兩付、核銷金額與單據反映的實際金額不符,以及核銷包含不應負擔的開支等。

體育局:尊重審計報告 「積極」改善 讓公帑充分合理使用

對以上審計署的批評,體育局表示,體育局和體育基金十分重視及尊重審計報告的意見,將認真檢視資助審批及核銷工作的各個環節,採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積極改善過往工作不足之處,讓公帑充分合理使用,以合符社會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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