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北水泵站被指不濟 市政署力撐 審計署打臉:降雨的初段 路面已開始積水

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

耗資一億多澳門元的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下稱內港北泵站)2021年試運行期間被一場暴雨試出「真」實力,多個地區包括內港、新橋區、台山繼續出現嚴重水浸。泵站排澇能力被指過低,無助紓緩本澳水浸頑疾。審計署昨(9)公佈的審計報告揭前市政署曾力撐泵站未達最大抽排力、且因舊有排水管道不給力、水由多處流入,但審計署卻指,降雨的初段, 路面已開始積水。

審計署昨公佈《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工程的建設》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下稱報告)。據報告,內港北泵站於2021 5 月底竣工並開始試運,但在2021 6 1 本澳出現一場暴雨,「當日內港北集水區仍出現嚴重水浸,引起社會質疑工程成效。」

報告又稱,市政署在2021 6 5 日對此進行了成因分析。在成因分析中,市政署歸納了造成當日內港北水浸的原因,主要包括開泵及停泵的水位設定未調試好;舊有排水管道排水能力不足以及有積水從其他集水區包括沙梨頭及司打口流入。

報告又引述前市政署指,當日雨量高峰期間只啟動了2 台水泵,泵站運作未達最佳狀態內港北泵站設有4 台水泵,水泵以交替方式運作,其中1 台為備用,最多可3 台同時運作。若在3 台同時運作的情況下,可達致設計的最大抽排力14.28 立方米/秒。

市政署

審計署在報告中指出,經分析當日雨量、水位及內港北泵站運作數據,發現在降雨初期,雨勢不大且箱涵渠尚未滿的情況下,路面已開始積水。

審計署又表示,前市政署按10 年一遇降雨強度的排澇標準更換排水管道、在箱涵渠仍有1.35 米高((箱涵渠內淨高為2.75 米)蓄水空間的情況下,路面已開始出現積。故此,除了前市政署指出舊有排水管道排水能力不足的問題,已更換的排水管道亦可能存在排水能力不足的情況。

據報告,前市政署依法對內港北泵站工程採用了10年一遇降雨強度的低排澇標準。

審計署則批這排澇標準不足,而以此標準所建內港北泵站只能起「紓緩作用」,而非應對未來城市發展的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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