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促澳完善婦權 法務局:致力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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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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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6月2日 1:01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促特區政府完善婦女權益。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日前就本澳在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公約)情況提出意見,認為本澳在有關懷疑家暴個案搜證、為受虐婦女提供庇護等方面需改善。法務局回應意見指,特區政府致力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

 特區政府的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的一員,於5月12日在日內瓦就實施(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第九次定期報告,接受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UN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的審議,舉行第85屆會議。

委員會於上月30日就報告發表結論性意見(CEDAW/C/CHN/CO/9),文件內容長達21頁,內容圍繞中國、香港與澳門的婦女權益與人權狀況。針對澳門的婦女權益問題,委員會在結論中對「澳門未設立國家人權機構」和「針對女性的性別侵害暴力」兩方面發表對澳門特區政府的改善建議。

委員會:澳門未有獨立人權機構

委員會表示,早在2021年的問題清單中提出,中國及澳門特區未依照《巴黎原則》(Paris Principles)設立促進與保護人權且獨立的機構,並在2023年審議重申澳門特區仍未設立任何「國家人權機構」。對此委員會重申其先前的建議,澳門應在明確的時間框架内建立一個獨立的人權機構,并賦予其促進和保護婦女人權的有力任務。根據《巴黎原則》,「國家人權機構」在法律、成員資格、運作、政策和資源控制方面均具有獨立性。

據內地代表的回應,雖未設立「國家人權機構」,但許多部門承擔類似職責,不同部門根據分工承擔保護和促進人權職責,構成類似「國家人權機構」的人權保護體系。對此,特區政府未有回應。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來源:聯合國)

委員會批本澳為受害女性提供庇護所數量很少

在澳門女性遭受性別侵害暴力的問題上,委員會亦列舉數項問題,包括2010-2017年期間,大量受害者的投訴因缺乏證據而被廉政公署的監察專員駁回;法官對加害人的相應處罰判決,以及對受害人的保護和援助措施等資料和數據相對缺乏以及公部門為針對女性的性別暴力(包括家暴)受害人所提供的庇護所數量很少。

委員會又建議澳門特區政府採以下改進措施,包括確保針對女性的性別侵害暴力案件有效調查和起訴,並確保加害人受到適當懲罰; 公部門應多加收集由社會工作局主導的保護和援助措施相關數據,以及法官宣布相關懲處的數據; 確保政府可為針對女性的性別侵害暴力(包括家暴)受害人,提供足夠數量並資金充足的庇護所。

有本澳關注家暴受害人的團體亦曾多次指出,有不少家暴受害人由於缺乏財政或居所,迫不得已下又選擇返去施虐者身邊,要求當局關注有關問題並予以解決。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左1)日前代表澳門回應委員會提問。(來源:新聞局)

法務局昨(1)發稱,委員會認可特區政府在2016年通過了《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該法將家庭暴力犯罪定為公罪,並規定公共實體和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醫療、照顧和護理服務以及教育的私人實體負有告知的義務。委員會亦注意到特區政府建立「澳門婦女數據資料庫」,收集以任何形式對婦女施行暴力的資料數據。特區政府將在《澳門基本法》的框架下,持續落實《公約》相關規定及貫徹《公約》倡導的精神,繼續推行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措施,致力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促進澳門特區婦女事業的發展。

特區政府:收容人數只佔庇護院舍收容量的60-70%

法務局又表示,在關於婦女受害人庇護院舍的數量問題,特區政府所提供的庇護院舍一直都能滿足需求數量。以近兩年為例,收容人數只佔庇護院舍收容量的60-70%。

該局又指,在確保有效調查和起訴針對婦女的性別侵害暴力行為方面,澳門特區將不斷完善法律制度,嚴格、依法打擊相關行為。特區政府也將持續以多元化的方式進行推廣、教育和社區工作,並為不同範疇的專業人員提供培訓,共同預防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

對於有關家暴案件的資訊,包括判決數據和相關保護、協助措施等資料,法務局則稱,特區政府每年均就《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的執行情況發佈報告,其中包括整理及分析澳門家庭暴力的個案情況,以及相關執行單位對家暴受害人提供幫助的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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