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18)日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人才引進法律制度。在細則性討論條文期間,直選議員梁孫旭指出,過往有「技術移民」個案顯示有申請人原申請的為經理位置,但後來變了家庭主婦,對於有些弄虛作假情況,當局需有手段監測及防範。列席的大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指,當局日後會抽查申請個案,同時亦會利用大數據,結合稅項、出人境紀錄、論文、產品等,「通技術分析呢個人究竟係家庭主婦或人才。」
來自工聯梁孫旭認為,當局只審核申請人提供文件真偽只是被動式審查,若無法全面巡查,當局好難發現違規、弄虛作假。
他又引述廉署早前針對貿促局有關「技術移民」的調查報告指出,很多違規情況申請人雖有高學歷證明,惟很多個案顯示,實況同提交的資料不一樣。例如有個案顯示申請人應為辦公室經理,但原來只是利用辦公室為掩蓋,純粹為照顧家企,與申請工作的不同。
梁孫旭認為當局若無法現場瞭解、監測,揭發不了問題,「因為對方提供的資料係合法資料,人才委沒有糾察嘅編制,如何去做巡查?將來可能有數以百計申請個案,若無法全面巡查,對於違規、弄虛作假,好難發現。」
歐陽瑜在回應稱,政府好重要工作如何發現問題,當局會抽查,但做不到百分百,而現時應於用於持續進修的巡查手段是成功。當局亦很多其他方法發現問題,只要當局掌握一些手段。
她又回應梁孫旭提及個案,指出如一個家庭主婦,即使朝九晚五到辦公室「打晒卡,喺公司假扮人才,咁我哋係咪可以用啲大數據,例如納稅多少、出人境紀錄、遞交我哋嘅論文、一啲產品,呢啲數據組合埋一齊,通技術分析呢個人究竟係家庭主婦或人才。」
歐陽瑜又表示,當局不斷檢視機制,不斷改善,堵塞漏洞。
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回應時稱,人才委與其他部門包括社保及財政局等有聯動機制,以事前及事後方式去監督人才引進。事前監督包括利用大數據核審申請人資料;事後監督包括巡查以及同其他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確保申請人在澳的工作如同其申請。
至於秘書處沒有稽查職能,周周昶行則指,若人才委人員在巡查遇到不合作可要求治安警協助,如果申請人依然被拒絕受查,有機會觸犯違令罪。人才委未來亦會公開引入人才的種類、數量、產業範圍及學歷等,以便公眾監督。
議員建議針對引入的人才制定相應「帶教」要求 歐陽瑜:不需要硬性指標
另一直選議員李靜儀則希望政府說明是否針對人才引進制定「帶教」的要求;梁孫旭則亦認為需制定量化的標準,檢視人才「帶教」本地人的職效。
歐陽瑜回應指,比較難訂「量化」標準,如要求「教幾多個學生、幾多徒弟,好難量化。」她又相信在工作過程中同處團隊的本人員亦自然學習到相關知識、技能、方法,不需要硬性指標。
分享自身經驗 歐陽瑜:澳門市民都要有上進嘅心
歐陽瑜又以自己在研究院實習經驗勸勉澳門市民要有上進心。她指出,自己在實習時跟從一名導師做研究計劃,而當時導師帶領一組學生。導師亦不教用甚麼知識,但過程中自然學到技能,「呢個亦都要澳門市民自己有咁樣上進嘅心⋯⋯係好互動嘅。若要求引入人才一定要教幾多個人嘅,若佢(本澳市民)唔學都無辦法,好難硬性規定。」
她又稱,鄰近地區最近在引入人才時亦沒有這樣的硬性指標、亦不用「帶教」,而用「引領」更加適宜,相信人才引入有助引領相關行業整體發展。
經細則性表決後,立法會通過《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