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林宇滔表示,本澳的器官捐贈者少、化例亦較香港低,當局應正視問題並提出實際措施增加本澳器官捐贈的成功率。
林宇滔在書面質詢指出,本澳於1996年制定《人體器官移植法》,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於2016年頒佈《證實腦死亡的標準、規則和判定指引》以及《人體組織或器官摘取及移植活動指引》,同年亦有一例近親活體腎臟移植手術完成。
器官捐贈自願登記2018年推出 總登記人數為5,734人
特區政府於2018年9月27日推出器官捐贈自願登記制度,林宇滔指出,至今系統仍未有任何成功配對過任何器官捐贈個案。截至2023年5月4日,本澳的器官捐贈總登記人數為5,734人,約佔本地人口約1%,較香港低。香港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357,668人,約佔本地人口約4.9%。
他續指,據衛生局數據,截至2021年7月底,正在接受腎透析治療並有意願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病人共有230人。故此,林宇滔要求當局交代本澳有多少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獲送外治療及成功進行器官移植術,以及針對本澳器官捐贈系統執行成效極低的問題,當局有何實際措施增加本澳器官捐贈的成功率。
衛生局在過去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時稱,「本澳沒有末期腎功能哀竭病人因未能獲得適切治療而死亡」,林宇滔則批評局方「根本迴避回應有多少末期腎功能哀竭病人因未能等到腎移植而死亡」,並要求交代近五年本澳每年有多少正等待腎移植的病人因未能等到合適器官移植而死亡。
林宇滔又批評衛生局網站的器官捐贈專頁有不少資訊只更新至2018年,指出該專頁除了器官捐贈總登記人數及已親臨完成手續人數有持續更新外,不少資訊只更新至2018年,當中包括「司長寄語」、「局長感言」及宣傳活動的資訊(見附件資料)。而2021年行政長官賀一誠在政府總部會見內地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黄潔夫一行的消息竟沒有在網頁公開,即該網頁過去五年幾乎處在停止更新狀態。他要求當局交代未更新網頁的原因、會否在網頁增加遺體器官捐贈流程等資訊。
他續稱,據第2/96/M號「人體器官移植法」第九條第一款「本人或透過其法定代理人向澳門衛生司(衛生局)表示其願意作出捐贈者,視為死後捐贈人。」故當局應交代:過去有否向證實腦死亡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家屬)查詢其是否有捐贈願意、在得知腦死亡病人為已登記的器官捐贈者時,有何具體操作流程,以及過去有否已登記器官捐贈的人士在判定腦死亡後卻未有進行器官移植。
特區政府2017年11月與內地簽署捐獻器官共用合作意向書,加入中國人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建立澳門人體器官移植輪候名冊。對此,林宇滔問及當局是否已簽訂具體協議及落實了具體執行細節以及詳情;如無,何時會簽訂;有否任何澳門人按照「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的四層分配基制輪候到器官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