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29)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下稱法案)。會上,直選議員林宇滔認為法案中建議成立獸醫專業委員會成員應包括飼主、動保組織等,讓委員會有不同聲音,更好地保障動物權益。
他又認為,不單該委員會應有其他持份者加入,為了本澳專業發展,其他專業委員會亦應加入非專業的持份者,「現時政府所有專業委員會都係採取呢種角度(拒絕其他持份者)⋯⋯但呢個很多時是阻礙專業真正可持續發展, 同埋同社會有效溝通嘅絆腳石。」
該法案訂定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登記、註冊及紀律制度;設立由7名具獸醫專業知識人士組成的委員會。
會上,林宇滔認為該委員會應該有更多不同的持份者,專業人員發表意見須尊重,而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則讓討論更加立體。先進、開放的地區的很多專業委員會如香港醫委會則有病人代表或其他代表,「讓討論更加立體及多角度,若只聽專業人員意見,可能未必同社會嘅意見接軌。」
他又表示,委員會有權責,包括處理紀律程序,該法律應該讓飼主來代表動物的權益,否則就不能處理與動物醫療相關的問題。
林宇滔又批評該法律沒有處理涉及動物醫療事故;另一直選議員高天賜亦認同需設條文處理動物醫療事故。
林宇滔又認為澳門不應繼續允許動物商業繁殖,應該以領養取代買賣。由於澳門地方小,在該法生效後當局對於允許商業繁殖地點應「宜緊不宜鬆。」
另一直選議員羅彩燕則認為法案應具有條文允許該委員會邀請不同團體給予意見, 不同聲音對委員會運作有幫助。
張永春:委員會現申現階段不適宜加入非專業人員
列席大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稱,委員會是為了行業專員認可、培訓以及紀律處分等,「委員會運作需要好強專業性,沒有考慮加入非專業人士。」
他又指,若動保人士有獸醫資格加入則「完全無問題」;由於委員會的性質及專業背景、本澳獸醫人少,故需要專業人士。
張永春又稱,動保人士毋需參與「咁專業的委員會先可以發揮保護動物權益作用」,現時本澳相關法律完善,包括有動保法,動保人士亦發揮作用。
他續稱,現時本澳沒有處理法律處理動物醫療事故事宜,而且判斷動物醫療事故程序複雜,若有非專員人士加入,對於事件發展是利或越搞越複雜,結果是可以想象到的,委員會現階段「不適宜加沒有獸醫背景人士」。
在張永春回應後,林宇滔則反駁指,正如香港的醫委會亦是在處理好專業的事宜,同時亦有專門處理醫療事故小組,但不代表其毋需聽其他持份者意見。
林宇滔續稱,現時政府所有專業委員會採取拒絕其他持份者的態度,而這則阻礙專業真正可持續發展,成為與社會有效溝通嘅絆腳石。
在細則性表決後,法案最後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