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首聞別墅地庫「35%」規定 梁頌衍︰過去從無出問題

前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及地產商人涉貪賄案中,第二被告蕭德雄涉及的主教山別墅,被指地庫建築面積超過總建築面積35%,違反相關的建築行政指引。首被告李燦烽為令有關申請獲得通過,擔任土委會主席期間,在審批過程中沒有向委員會指出項目的地庫建築面積,在計算上存在不合法規的問題。

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昨(15)日以辯方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他是該別墅項目的建築師。梁頌衍表示,自己在澳門參與過7間別墅的建築工作,當中包括涉案項目馬路對面的別墅,他是從涉案項目才第一次聽到有「35%」的規定。曾向工務局了解,獲回覆是因為當時澳門出現特殊項目建5層地庫(涉案項目2層地庫),故政府調整要求,及後他在2013年入則更改計劃,取消地庫大部分面積,並增加採光。

梁頌衍自備建築模型在庭上解釋稱,有關項目的建築設計,「過去十幾廿年,全部都係咁做」,他稱,別墅是住宅用途樓宇,不會採用「35%」的規定,從來覆蓋面積只計地面層,不計地庫,「從來無懷疑過有問題」。而且經計算,項目土地覆蓋率為29.82%,也沒有超出「35%」。由入則第一日到收則,文化局都無提出「35%」的意見,整個項目興建過程順利。

主任檢察官蕭燕霞提出2017年有西望洋別墅並非採用證人的標準,梁頌衍反駁,自己沒有參與該項目,「我唔知邊個點比較?其他咁多間你又唔比較?」蕭燕霞又質疑證人自認為前提無錯才得出結論,梁頌衍反駁,由1987年至今從無改變相關規定,「計算方法一直都無錯誤,到今日從來都無變過。大家都咁做,點解突然有一個項目話唔係咁做呢?」繼而又再展示項目的模型,地庫部分無任何突出物,不清楚問題出在哪裡。

蕭被控黑社會、洗黑錢會否驚訝? 麥瑞權︰我無接觸不便評價

另外,前立法議員、江門同鄉會副會長麥瑞權昨日亦出庭作證,他稱,自己是同鄉會籌組委員之一,認為創會會長蕭德雄的理念很符合自己的個人價值觀,包括孝順及尊重長輩,鼓勵青年薪火相傳,團結澳門人,一齊為澳門經濟民生服務。當年自己在立法會定位環保建築商,也是受蕭早年在內地做環保員的影響,「蕭生是對澳粵社會經濟民生非常有貢獻的有心人」。

蕭德雄代表律師蘇雷三次問麥瑞權,對於蕭德雄被指控黑社會、洗黑錢等罪名而成為被告,會否感到好驚訝?麥瑞權回應,蕭為人有正義感、有理想、好慷慨。但對自己沒有接觸的事情就不便評價,也不回應假設性推論。

澳門江門同鄉會前會長梁伯進,坐輪椅出庭作證指出,認識蕭德雄數十年,江門同鄉會大部分經費都是來自蕭德雄,估計約20年間蕭支出超過4億元。蕭也不問回報,堅持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積極參與慈善工作。蘇雷又問,對於被指控的多項罪名會否好驚訝?梁伯進回答會,「好多都想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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