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澳門工聯外,由衛生局局長羅奕龍任會長的澳門青年聯合會(下稱青聯)亦以民間團體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提交報告,講述本澳在實施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ICESCR)的情況。該會在報告中指出,新「經屋法」實施後「有效地」解決本澳青年的住屋需求,而特區政府提出的「五個房屋階梯」房屋政策「有條件實現供需平衡」。
委員會將於當地時間本周三及四審議包括澳門及香港在內有關中國在實施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ICESCR)的情況,當中包括勞動權和健康權、受教育權和適當生活水平權等。
在這份近5頁,約1900字的報告中,青聯針對本澳的公屋政策、《工會法》、青年就業以及教育提出建議。
一味唱好本地公屋政策 私樓價格高企則無提
特區政府於2020年提出構建「五個房屋階梯」的施政理念以解決本地居民的住屋需求,該五種房屋類型即為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住房、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針對經屋方面,青聯在報告指出,在2021年是新「經屋法」實施後首次接受經屋申請,共收到1萬多份申請,與2019年的37,487份申請相比,申請人較少,且申請人主要集中在23至44歲之間,反映出新經屋實施後「有效地解決年輕人的住房需求」。
然而,「經屋法」經修訂後,即被批經屋永遠姓「經」。據有關條文,凡購買經屋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售價須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有關經屋單位的售價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為定價的考慮因素。
青聯又表示,社屋和經屋的供應已達到2030年需求預測的「中位數至上限,表明目前的住房政策有條件實現供需平衡。」至於夾心階層住房,青聯則表示相信該類住房是特區政府能夠「有效地」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高質量」的公共住房,讓本地市民有在經屋和私樓之外的選擇。
該會又指出,特區政府在橫琴的「新街坊」住屋項目,該項目呎價只是本地二手樓呎樓的一半。随着兩地交通往來的逐步改善,該項目對於往返於橫琴和澳門之間工作的居民或居住在橫琴口岸附近的居民來說,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英文水皮?法律、法案搞不清
《工會法》未出台 報告卻用「The Macao Trade Union Law」
涉及《工會法》內容,青聯又讚賞「澳門工會法」明確了工會的法律地位,加強了法律保護,有效地調解了僱主和工人之間的糾紛,並在特區行政主導的框架內對工會進行適當的規範,體現了特區政府履行國際公約義務的「決心」。
報告中錯誤地用了「The Macao Trade Union Law :澳門工會法」以及「trade union law:工會法」,而非準確地用「trade union bill:工法會案」。目前《工會法》還未出台,有關法案仍小組中審議中。
該會又指,特區政府「被建議」根據社會實際情況制定《工會法》法案,根據澳門《基本法》等相關法律,建立「有效的」工會和僱主定期溝通機制。
同澳門工聯向該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一樣,在提及《工會法》法案時,青聯亦無指出缺核心內容——「集體談判權」以「罷工權」。
報告列舉當局疫下助本地就業措施 惟連失業率數據都欠奉
青聯在報告指出,受疫情影響,本地就業市場一直很疲軟,年輕的畢業生也面臨著就業不足的局面。該會又列舉勞工局一系列工作,包括帶津培訓課程、招聘會以及「疫境自強‧職出前程」。
然而,有關本地人失業率等相關數據以及勞體團遞信要求當局保障就業、勞工權益則沒有提及。
在提及本地教育方面,青聯則著重於特區政府的投入以及免費教育,未見提出不足或改善的建議。
於2006年註冊的青聯大有來頭,由多名本地政商名人包括廖澤雲、崔世昌、高開賢、賀定一、崔世平以及陳明金發起。會長羅奕龍亦為全國青聯副主席。
本澳的民間團體向委員會遞交報告除了工聯、青聯外,還有婦聯以及澳門研究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