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新冠將成風土病 議員要求當局交代工作場所感染是否屬工作意外

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間選議員李振宇表示,據衛生局早前公佈,新冠病毒感染將成為本澳風土病,勞工局應交代會否繼續將僱員在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病毒列為工作意外。

李振宇就感染新冠病毒是否屬工作意外及疾病津貼申請事宜提出書面質詢。

他指出,自去年十二月初,政府逐步放寬防疫措施以來,本澳新冠病毒感染人數激增。在疫情防控過渡期期間,政府為避免新冠病毒感染者僅因為需要取得醫生證明而就診,造成醫療服務擠兌,衛生局於去年12月13日發出公告,向新冠感染者以自動化及電子化方式發出「新冠病毒感染證明書」,惟有關措施至今年1月8日零時被取消。

間選議員李振宇 (資料相片)

李振宇又表示,於12月13日至1月7日期間感染新冠病毒的居民若符合資格,可以衛生局發出的新冠病毒感染證明書代替醫生證明,申請社保基金疾病津貼。由於申請人數眾多,社保基金曾一度出現人龍。申請社保基金疾病津貼需符合一定資格,如屬於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造成的損害則不屬於獲發資格。

李振宇:若被證實因工作原因而感染新冠病毒則屬工作意

他又稱,根據勞工局回覆工聯另一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梁孫旭書面質詢及近期公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涉及的勞動範疇問題(2023年1月9日修訂版),若居民被證實因為工作原因而感染新冠病毒,則屬工作意外,不符合申請社保基金疾病津貼資格;惟多數居民不清楚自身感染新冠病毒是否屬工作意外,可能會以普通疾病來申請疾病津貼。

對此,他要求社保基金交代截至目前收到多少宗感染新冠病毒之疾病津貼申請、當中有否存在屬工作意外之情況、以及社保基金會否就感染新冠病毒之疾病津貼申請與勞工局進行溝通,以確保相關申請合法。

林振宇又指出,自去年6月18日至10月31日期間,勞工局共收到251宗涉及感染新冠病毒的工作意外申報。局方應交代有關個案的跟進工作、有多少宗個案已經完成調查且相關僱員已獲得損害賠償以及未來局方會否繼續將僱員在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病毒列為工作意外。

梁孫旭批勞工局對有關問題「冇直接回應」「唔知點處理」

梁孫旭早前在接受本媒訪問時亦指出,曾收到的救助個案反映感染後根本上無法證明自己在工作場所感染。這些感染僱員「想獲得工傷意外賠償很難,這的確是一個問題⋯⋯從目前的實況好來講,好難界定(是否在工作場所被感染)。」早前自己亦質詢勞工局有關問題,惟局方「冇直接回應」,「唔知點處理」,認為當局必須研究如何解決有關問題以及向社會公佈。

他又指自己身邊有人感染後離世,但由於有基礎病病發,未納入因染疫死亡,所以政府必須釐清:即若確診感染但由於基礎病發作而導致死亡是否有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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