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高層人士」透露李燦烽正被廉署調查 崔世安一早邀請李任局長? 律師質疑為何不向本人查證  

初級法院今(3)日續審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昨日出庭作證的廉署證人今日接受辯方盤問。證人昨日表示,李燦烽因害怕被查,20203月出境後便無再入境,畏罪潛逃。但辯方律師今日反駁,李燦烽知道被查後並非潛逃,他在澳大工作,在內地也有家庭。證人則表示,監聽資料顯示,曾有未被列入案件的「高層人士」曾與李燦烽通話,談及李正被廉署調查,所以李不回來澳門,但因為那人是「高層人士」,所以不方便透露。也有工務局人員向李燦烽透露廉署去局方取卷宗資料。

證人曾表示李燦烽一早知道將獲委任為工務局局長,李燦烽的代表律師華文洛問「()行政長官(崔世安)知唔知道李燦烽一年半之後會做局長?點解你哋唔去調查佢幾時被邀請做局長?」主審法官盧映霞指證人已回答問題,「唔好用呢種方式,希望用律師職業守則有禮的方式,如果卷宗有問行政長官就有,無就無。」

華文洛再追問︰「點解唔去調查?點解唔重要?」主任檢察官蕭燕霞表示,證人已經回答是分析資料所得出的結論,「廉署點樣調查,唔適宜在庭上透露。呢個根本唔係控訴書標的,知道都無用!」盧官再補充,按照一貫訴訟方式,「卷宗有就有,無就無」,廉署偵查員依據自己調查所得,法庭會自行分析,現在無必要爭論。

在之前的庭審當中,多名被告的證言均顯示,前特首崔世安與本案關係匪淺。李燦烽曾表示,崔世安曾指示要全面支持蕭德雄(第二被告)的所有發展項目。蕭德雄則指,疊石塘山地段是「白區」由崔世安提出,他做這麽久地產也是第一次聽。而第三被告關偉霖則表示,「名門世家項目」由於到得「長官」(崔世安)關心,有關項目於土地批租期屆滿前一、兩日完成所有手續。

另外,有律師向證人多番追問第十三被告李惠清(賈利安妻子)在通話中的談及的「老細」是誰?證人回答,綜合分析「老細」是指蕭德雄。律師又再想繼續追問為何是指蕭?盧官此時介入表示,證人已經回答過。律師說︰「我唔知佢答咗乜嘢喎!」盧官回應︰「咁你聽返庭審錄音啦,講中文的。」

明知「街影代替法」有問題卻不處理? 廉署證人︰呢個相信係更高層的決定

被問到除了「名門世家」,有否其他項目使用「街影替代法」?證人指主要調查名門世家項目,不知道其他項目是否收受利益,沒有可比性,「違法就係違法」。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接著指出,律師提出的問題和案情無直接關係,而名門世家是第一批使用「街影替代法」的建築,「後面跟風」。盧官表示從過去的案件已可知道,也已認定「街影替代法」違法。

律師歐安利問,經常講「街影替代法」違法,在0809年已經知道有問題,點為政府當時什麼都無做?「廉署佢知架喎」「無做任何嘢停止,即係許可咗?」盧官補充︰「街影替代法之前都有問題,點解有問題都仲有批有用,根據廉署權限可否話你哋話唔到事?」證人回答︰「呢個相信係更高層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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