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張潤民「能力強」 李燦烽:名門世家爭議由第三屆長官及司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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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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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12月9日 20:20

初級法院今(9)日下午續審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第四被告、商人吳立勝作供後,第一被告李燦烽開腔要求「補充」。就氹仔「名門世家」部份,被指濫用職權及至少兩次收取地產商不法利益的李燦烽表示,2014年上任工務局局長前,第三屆特區政府已解決該項目的「很多困難」,自己上任後已沒有困難需要處理;他稱,有關項目的「爭議」由第三屆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及司長(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解決;而曾任工務局副局長的張潤民亦「能力強」,讓該項目「完全合法、合規」。

囚車駛離初級法院

根據《控訴書》指出,為了讓名門世家能順利在臨時批租期限屆滿前發出准照,避免政府收地。李燦烽涉濫用職權,指示下屬在未完成處理遺失的《工程記錄簿》行政程序前,加快處理項目的驗收工作,還直接指示時任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特事特辦,加急及優先處理項目的驗樓及發出入伙紙的工作。2015年11月18日,按李燦烽的指示,代局長張潤民簽民核准並簽署該項目第八至十座的入伙紙。

強調自己在第四屆政府才擔任工務局局長的李燦烽「補充」說,該項目由申請批則及建設,在第三屆政府「從地面到樓頂」都遇上很多困難,還包括輕軌、道路、交通等問題,而自己上任的時候已是第四屆政府,當時項目已「封頂」,已沒有困難要「找我處理」。

李燦烽辯稱,社會上對名門世家項目的爭議,由第三屆「長官」及「司長」解決,由行政長官作修改上的指示、命令,並「特別執行認真」,自己則沒有參與項目的修則,亦沒簽署驗樓報告、入伙紙。李燦烽不點名提及的「長官」及「司長」,相信是指崔世安及劉仕堯。

「張潤民能力強,把到關,(讓該項目)完全合法、合規去做。」李燦烽又提到,張潤民在擔任代局長時,項目完全是由他的主意去簽署。

再次讚譽吳立勝為「超級愛國者」

繼早前將吳立勝譽為「澳門孟晚舟」後,李燦烽今日再次在庭上形容,吳立勝對中國外交作出特別貢獻。他說,吳立勝在美國因「南南事件」被捕,回到澳門後都因為這個項目再次受審。「2018年,我們的特首開了這單案,我匪夷所思。」、「他(吳立勝)是超級愛國者,我同他都有強烈的愛國使命感,要吸引130個國家在澳門落地,所以我沒有追他則費。」

他又指出,有關項目的設計不易,從無到有要多次修改,內裏包含對智識的尊重,「我們的則費、計算都有公式去計,有書查,不是任意去計。」

控方指就虛假投資居留提供寶貴意見 史鐵生:問證人﹗

另外,被控七項加重洗黑錢及四項偽造文件等控罪的商人史鐵生(第五被告)作供時承認,同商人蕭德雄(第二被告)有很多公司都合作經營,因他們自1987年原屬江門市政府外派公司,至2000年公司由公有制變成私有制,所有文件都要兩人簽署的。但他說,公司所有事務都由蕭德雄決策,自己只負責公司財務。

至於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發展方面,史鐵生表示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政府及公司的內部發展會議。

在虛假投資移民部份,蕭德雄及史鐵生被指協助被告李涵、李永峰、左天賢及尤曉娜分別持有1%「天福集團」股份,虛假向貿促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

對於檢察院展示對話文件當中,有人表示,「史生就好強調話人哋未開File你去取消,如果人地開File再取消就麻煩啲。」史鐵生在庭上解釋,有關人士不在澳門居住,「一年在澳門住夠183天」能在出入境記錄中查到,所以就提出就取消。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指史鐵生提供了寶貴意見,並問史鐵生「喺咪驚開File?」史鐵生答:「咁係咪都唔得,早啲收工就喺。」他著檢察官詢問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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