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傷害更大 張永春:需改變不願擔當的官場文化

每年立法會施政辯論都有議員關注官員問責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說,拖延文化對公共行政運作、對市民服務傷害更大,利用官員問責制度去改變不願意擔當的文化並不容易,需要共同探討。「你(官員)說『YES』或『NO』都要承擔,拖住不決定就不用承擔。」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

代表民建聯的直選議員李良汪表示,政府每年都說要完善官員問責,政府應儘快落實公平及建全的問責制度,當局會否因應廉署及審計署的報告作為領導、主管的評核機制的標準之一?「例如一些兩署報告提出已久,但仍未解決的問題,是否要作為他們續期的標準?」
張永春表示,今屆政府還有兩年時間,一定會在兩年內提出制度完善建議,這目的不是想處罰誰,而是建立健康、願意擔當

的官場文化。「這是我自己的切身體會,有不少公務員,不能說做得好或做得差,只是遇到問題要決定的時候,可能因為有風險、投訴,要法律分析研究,最後就不決定、避開,可拖則拖、可避則避。」

張永春又稱, 澳門不是沒有官員問責,但官員涉及紀律責任的程序是非常古老的,與普通公務的制度不協調且不適應,而在研究過程中,發現了單純去建立一個獨立於其他制度之下、針對領導主管人員的制度不是不能,但多方面都同《領導主管人員通則》的權利、義務、聘用等方面連在一起,如果不整體思考調整,可行性不高,所以有關工作需要較多時間。他重申,明年政府會一併檢討兩個制度。

張:兩署報告不可能成為評核的主要標準

對於能否將兩署報告作評核官員的標準?曾任廉政專員的張永春表示,如廉署的報告涉刑事,已經不用評核,因有關官員已要被送往檢察院;如屬行政申訴個案,之前對局級部門做了不少專案調查,而相應的主管實體已追究了領導層及主管的紀律責任,「落台的落台,開紀律程序的就開紀律程序。」

他表示,兩署的報告不可能成為評核的主要標準,因不知兩署何時會針對哪一部問推出報告,他反問,是否未到兩署的視線之內就不用問責?這未必可以操作,但政府會重視兩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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