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續審周焯華等人涉嫌不法賭博以及洗黑錢等罪行案件,於昨(11)日下午的審訊中,控辯雙方主要就「周案」中涉嫌洗黑錢部分展開攻防。期間,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前主席周焯華兩次要求發言,並指出檢察院在控訴書所指疑與「賭底面」有關的金額與其所列舉涉及洗黑錢項目的金額總數「拍唔啱條數」。
周焯華又指,自己與控訴書中提及的已在內地承認了「賭底面」的嫌犯、本案第廿一被告周擁軍有因賭博所致的債務關係,是因為對方賭輸錢,故使用公司股權用於抵債「好正常」。
在近三小時的審訊中,控辯雙方向兩名司警證人提問,其中李姓司警主要就涉及案中涉嫌洗黑錢部分作供。該案件於下周一續審。
李姓司警認為,據司警所得的數據結論出,周焯華明知「賭底面」,亦知透過涉及「賭底面」賭客在內地項目來「還返」不法所得,利用借代持公司、借款協議、投資或融資等不同方式清洗黑錢;而由周焯華與第九被告、太陽城資產管理部主管張寧寧微信的對話中出有出現第五被告張志堅問及「賭底面」事宜可證明周明知「賭底面」為不正當利益。
據控訴書,共有17個項目涉及「賭底面」,而當中大部份單據記錄均以「YS」字頭作記錄,共有263筆有「YS」單號資料。而根據太陽城的「賭底面」教學文件,記錄對應「賭底面」的一條「YTA」單則對應一條「YS」單號。
控訴書稱,張寧寧被指主要是負責將整個「賭底面」而衍生的賭債變成投資,對賭客制定抵押資產償還方式,同時利用借款協議,投資或融資方式。其中,她被指融資9.4億港元到周擁軍所持有的項目「漢飛」。
周擁軍以及其持有「漢飛」項目亦多次出現在控訴書、亦成為控辯雙方爭論重點,而在周擁軍「漢飛」項目記錄中發現有「YS」單號。
周焯華的代表律師向證人問及,17個項目中,只有周擁軍有落過口供,當局有沒有找其他涉案賭客求證?是否只有調查「漢飛」一個項目?以及有否調查其他所指涉的項目?如何證明有「YS」單號一定同賭底面有關係?針對周擁軍涉及的12份「YS」單號,如何證明該其涉及「漢飛」項目?
而代表檢察院的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則表示,檢方原本想約「幾個項目」的人,「不過因疫情病,無法來澳。」
控訴書:嫌犯內地承認「賭底面」 輸15億 周焯華:借錢賭「佢抵押啲嘢,好正常」
控訴書指,周擁軍於內地承認多次來澳賭底面,承認經第十九被告龐克訓介紹下,於2014年期間到本澳太陽城星際貴賓廳進行「賭底面」輸3.27億港元,他亦曾分別向多人借錢,合共輸15.7億港元款項。
在聽完李姓司警提及有關17個項目的供詞,周焯華便要求發言。他表示,周擁軍的口供並無提及和太陽城「賭底面」,且該17個項目戶口累計金額和相關項目的價值「拍唔啱條數」,「啲數唔啱,17條數都唔啱。」如果要指控有關項目的金額同「賭底面」有關,起碼「要拍啱條數」。
他又稱自己「俾咗十幾億周擁軍」,而周只還一次利息便無下文。他借錢賭,「佢抵押啲嘢,好正常。」
周焯華發一發言完,黎裕豪反駁指周「誤會」了,不是整個項目的金額都是涉及「賭底面」。
周焯華在第二次發言時稱,周擁軍在「賭底面」輸掉3.2億港元給龐克訓時,自己都未認識對方,後經龐的介紹才認識。周擁軍曾要求注資,自己因考慮風險便拒絕,其後以公司股權抵押給自己才注資;而自己與張寧寧微信的對話則是涉及一位台灣客人的項目債務到期,屬債務問題,和「賭底面」無關係。